青岛新生儿落户需不需要户主证明?
青岛新生儿落户需不需要户主证明?
经过公安局前期调研,发现新生儿不能落户的情况,涉及原因有村委会、集体户单位不出具证明、不允许落户,以及与房屋承租人、产权人有纠纷,不同意落户等。新生婴儿不申报登记户口,就无法享受医保等基本的社会保障,影响公民的基本权益。现在按照公安部关于“新生婴儿岁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规定,进一步简化落户材料,不再要求提供村委会、集体户、房主和户主同意证明,只要是持居民户口簿、父母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计划生育手册、孩子的出生证明即可办理落户。
答:一、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 二、婴儿父母亲的结婚证; 三、婴儿的父母亲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