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交易结构及主要关系人(有哪些呢?
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交易结构及主要关系人(有哪些呢?
原始权益人:专项计划的发起人。向专项计划SPV转移收取基础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承诺将现金流量支付给最终收款人,作为对价,从专项计划SPV取得所募集资金。基础资产的所有权不一定转让。 特定目的机构(SPV):资产证券化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的载体,以专项计划为目标的特定目的机构。面向合格投资者推广专项计划的受益凭证以募集资金,用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入支付投资人的投资本金和收益。特定目的机构的计划管理人可以是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 投资人:专项计划的参与者,认购受益凭证,根据约定取得投资收益及收回本金。 专项计划的推行,还需要一些中介机构参与,提供服务,例如基础资产评估,信用评级、提供担保、资金托管等,通过资产组合、风险隔离、信用增强等一系列工作,才能将基础资产的未来现金收益权转变为可在金融市场上流动的,信用等级较高的证券。 这就是它的主要组成。
答:1、发起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是指通过设立特定目的信托转让信贷资产的金融机构。 2、受托机构。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是指在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因承诺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