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票未到,如何及时办理材料验收入库手续的探讨
材料验收入库,是企业一项工作量很大,要求较高的工作。材料验收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发票和材料同时达到,可正常办理验收手续;二是发票先到,材料后到,可根据发票,挂在途材料或在材料采购中核算;三是材料已到,发票未到,按规定可暂不进行财务核算,月末可按计划价入库,次月初冲回。
以上三种形式,前两种在实际执行中比较正常,未有不便之处,但第三种情况,即材料先到,发票未到的现象越来越多,而且材料和发票到达企业的时间,相隔越来越长。其主要原因是:目前企业资金普遍比较紧张,所购的材料不能及时付款或全部付清而销货单位为了保证货款的回收,对其以不给发票相制约,特别是实行新的增值税以来,部分销货单位为了避免在货款未收回前交纳增值税,只有在付清货款时,方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就使购货单位,由于不能及时付款,虽然材料已到达企业,有的已经消耗,但发票数月甚至几年也不能取得。对此,企业现行的两种做法是:一是不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出库时按估计价格开具出库单,造成材料帐大量赤字;二是发票月末仍未到的,按合同或估价入帐。
答:借:原材料借: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