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 你能够证明 那个房子 是你的 ......
只要 你能够证明 那个房子 是你的 ......收起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我这里很多房子都没有房产证,是购房合同,只要产权清晰就能买卖,你要到房管局问清楚,办的证是谁的名字,有可能是原房主的。再过户就原房主要交很多税了。就看合同有没有在房管局留底了。若留底就可能会是原房主的名字。
财政部门收契税和税务部门收营业税都是按房地产评估价值征收的。银行抵押贷款也是根据房地产评估价值来确定抵押价值和贷款额的。房地产评估价值低,对卖方在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规费时有利,但是对你,也就是买方在交契税、交易费等规费时也是有利的。虽然给你贷款带来了麻烦,但是不影响你今后转让房地产的收益。因为今后你转让房地产时,营业税也是根据那时的房地产评估价值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也可以按评估价的一个比例征收。 买二手房要注意: 1、首先要确定房屋的所有权是谁的,要查验对方的《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最好还有《土地使用权证》),必须是原件。2、了解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是否受到限制,如是否抵押(《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会有他项权利记载),是否查封,是否被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限制等,如果抵押,抵押权人是否有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3、是否出租,如果出租,租赁人是否放弃了优先购买权;4、是否有房屋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是否放弃了优先购买权。
由于集资建房属于福利性质的房屋,一般在购买时单位会有一些限制条款,跟房管局无关.象你们这种情况应该可以在单位办理更名手续,交纳一定的费用,这笔费用在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只是单位自己征收的,相当于劳务费的性质,可以到单位房管处咨询;如单位不愿办理更名手续,那么只有等待房产证办理下来再过户,这种费用是收取房价的7%(1.5%的过户费和5.5%的交易税费).
有产权证就表示属于私产,可以买卖;没有产权就表示卖方和单位之间还有权属争议,建议不要购买.
不能够买呀,要不很麻烦,你让卖房人看看是否能够转成私产,之后再出售,但是在转私产的时间一定要谈好那笔费用由谁出,而且估计时间也比较长吧!
5453 5331都是那一片的 对要是 满了5年,和商品房的税是一样的,除了多土地出让金.我不知道还有21项那么多的税. 不好意思
1:你还没有取得房产证,此时转手多交营业税和个税。 2:房子只要价格合适,是卖的出去的,当你损失不小。 3:从开发商那里改名字是行不通的,因为在你认购时,你的合同已在房产局备案了。 你可以尽快办到房产证,在五年后转让,这样损失才最小,拿到房子后可以先租出去,减少损失。
该协议是否本来就是无效协议? 如你在协议中有规定抵押事宜(专业术语叫权利瑕疵)的处理方式,按约定,没有约定找中介公司处理 我该通过什么渠道达到退款的目的? 如果想你说的不退,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如果真的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话,那么肯定是不能交易了.按规定,这样的话中介费一定要退还,因为中介公司没有完成自己的职责,没能安全过户,促成交易,但在正规的公司里面购买二手房,都会叫卖方夫妻写一份同住人同意出售证明,这样就不会发生类似的事情了!!!!! 真的是一分钱一分货,正规的公司的虽然费用高,但是效率高,而且安全性有保证!!!
是这样的,但是如果你的房子早在五年前将契税交纳过了,有契税票据的话,营业税也是不用交纳的。若没有那就怎么都得交喽。
能.只要你和她去开发商从新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就行.这也叫改底单.能操作的.但中间的风险控制要做好.
不大可能办按揭.房产商已经卖了房子而且收了款是不会再找麻烦的.房产商不可能再退款出来.
保险起见重签,不过也无所谓,大家都彼此信任就没有问题。 如果怕重签麻烦,也可以让他还是把租金付给原房东,你问原房东拿就行了,你不是产证还没有出来吗,那么放款肯定也还没有付清,你可以和原房东商量,他租金可以收到租约结束,租金他收,你的房屋尾款扣除掉租金给他就可以了。这样多方便
卖房子不属于特殊情况,再说合同中指出要等双方同意后才可以中止或。。。。,如你不同意,甲方又一定要卖房,就必须提供别处房产供你居住到期满。否则就是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处理方法,如是中介介绍的房子,找中介出面 没得到满意答复前坚决不搬出,让他去告你,省得自已麻烦,到法院应诉也是必胜无疑 如实在搞不他,就主动去告他,也是可以的。
1。当然属于房东违约了,你可以追究房东的违约金。 2。询问一下律师。 3。不过你租房子的中介就不用找了,他也就是一个小中介。
房产证都是在房屋竣工验收通过以后,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备案完毕才能取得的。期房开售到房产证办下来一般都得将近两年时间。 买房的手续上都是你的名字,房管所有登记备案的,跟你所在的公司没关系,保存好你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还款协议,没事的。
这个很简单,首先一点,你的房子价格低了,看房的人自然多了,这与中介说的没有人关注并不矛盾(因为以前价格高),房子的价格是决定供求关系的主导因素。 还有,关于限时合同,签订的是多长时间内帮你卖掉,如果卖不掉中介是否也要付违约金。如果他们不用承担违约金的话那么这个合同是无法律效力的。 还有,你要是觉得这个价格不想卖了,你完全可以做出不作为的态度,有人看房你可以推说没空,可以在可人面前说你房子的缺点等等,不想让自己的房子卖掉还不简单吗? 另外关键一点,不知道你有没有结婚,如果有配偶,你在与中介签这个合同时有没有配偶的签字(我相信没有,一般中介不会想的这么到位)。如果没有,那么这份合同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你可以说我配偶不同意卖了,中介一点办法也没有。
你们这个事情做的不地道,既然通过中介,那么你们就应该尊重中介的劳动。中介其实是非常辛苦的。 但从你的描述中,中介自己做的是不到位的,没有任何合同或者协议来保证他们的权利。 同时,从你的描述中看出,这个中介肯定也是个小中介,不够规范,并用威胁的态度肯定是不对的。而且这种小中介也真的什么事都做的出来。 我个人的建议是和中介好好沟通一下,表示一下说“我也理解你们工作的辛苦,也很不容易,但我也不是很了解你们的工作流程与制度,自己找了朋友解决”,在表示理解之后,再协商一下中介费,让他们打个折,只收很少一部分就可以了(你心里的承受价位),相信中介会接受的,少收总比不受好,再让房东也稍微付一点。 毕竟人家中介也是付出了劳动,应该予以尊重。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楼上几位说的也有道理,在法律上你们是完全不用怕中介的。但是,你们毕竟理亏,而且就怕中介什么都不顾真来骚扰你,而你肯定不会有直接的证据,那样闹得都不开心,何苦呢? 花钱买平安,花钱买心安,何况,这笔钱是你应该付的。 看了楼主的问题补充,有一个问题,中介废收3个百分点是谁规定的,一般是中介共收2个百分点(买方卖方各收1%,个别城市共收3%),所以按照楼主说的,你只要交1.5%就可以了,同时,楼下说的有理,中介费是可以还价的,尤其是你这种情况,完全可以协商,少付点,建议付几千)
你好.根据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公平的条件下所签署的合同是有效的.就像楼上说的.如果卖方愿意赔偿十万的话.是有权收回房产的.但我想说明一点.你们这种买卖房产是无效的合同.因为国家规定只有大产权买卖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因为你们这房子本身是回迁房.而且还没有产权证.所以我认为你一个是和卖方协商.一个是拿十万赔偿金.如果你到法院的话.胜诉面不高.
现在合同都已经网上备案的!一般开发商一般不愿意更改合同的,因为很麻烦,要先将原合同注销,再重签新合同!如果开发商愿意的话,理论上是可以更改的!不过你还是要出费用的,网上签定和备案的合同变更,是要按平米付费的! (1)房地产交易信息网上变更(转让、换房主、换房)申请; (2)预售有效期内; (3)预售转让的必须在房屋竣工前并且有开发商书面意见; (4)该商品房未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产权利; (5)购房人必须到场,不到场要出具授权委托书; (6)换房的若总价超过原房屋总价,超出部分补贴印花税;预售转让的两份转让合同正本应贴足万分之五印花税。 对办理预售登记变更手续时应提交一式四份的双方变更合同、预售登记时的所有材料、预售转让的提交受让人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