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如果是普通发票的话,最多只可提供给对方一份存根联 的复印件,当然,你可以在复印件上盖发票专用章。对方凭这种单子同样可以做帐。 如果是增值税发票的话,同样只可提供给对方一份存根联的复印件,(同样可加盖发票专用章),当然,对方凭复印件无法抵扣税金,17%的税金也只由他自己承担。全部
不用。让对方单位出一份公函说明丢失发票情况,把发票存根联复印,在上面盖上你单位的财务章。全部
对方将发票遗失责任在对方,原则上你公司不可重开发票.否则你公司要多交税的.也不可开红票冲减.(因有发票联次丢失,原票两联不能收回附在红票后面).想重开的话可由对方负担费用,登报声明原票作废.再写情况说明与你方主管税务部门协商怎样开票.(可先当地向税务部门咨询).全部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中第二十八条规定如下: 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详情>>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