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号)第二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 令第512号)第九十条的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 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虽然母、子公司均为居民企业,但为了防止关联企业 利用技术转让交易规避税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 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第五条明确规定, 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 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可见,根据文件规定,如果 你公司将自主开发的技术转让给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 是不能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全部
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二条规定,《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详情>>
答:设立在国家规定的西部地区和其他地区,以国家发布的《西部 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当年主营 业务收人占企业总收人70%以上的企业,在20...详情>>
答: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是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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