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流程是怎样的?
济宁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流程是怎样的?
1.参保人员流动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参保人员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3.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申请后,对符合转移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5.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
答:各单位在办理职工录(聘)用手续后的一个月内,要及时填写《职工建立(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一式两份,经审核无误后加盖单位印章,报省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由省养老...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