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车场的租赁协议(通用3篇)
地下停车场的租赁协议(1)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就车位使用、车辆停放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车位号为区号的使用人
二、车库概况
车场名称:
乙方使用的车位类型:购买□租用□
乙方购买(租用)车位坐落位置:地下车库区号
三、车位使用时间
车位使用时间由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甲方服务内容及标准
1、甲方对乙方车辆的出入、库内行驶、停放进行指导服务。出入登记,库内限速行驶、统一有序按规停放。
2、保障车库内交通设施设备完好,标线、标志牌清楚,设施稳固。
3、甲方负责车库内保洁。车库内设施、设备整洁,路面无明显杂物。
4、甲方负责车库内巡视。定时定点按规定路线巡视,并做好记录。
5、甲方为乙方建立车辆及收费档案。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整个车库行使管理权。
2、按照服务内容及标准为乙方提供服务。
3、为乙方办理保险理赔出具证明。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车辆享有顺利的驶入、驶出、停放的权利。
2、乙方享有车库管理服务工作的监督权和建议权。
3、乙方必须遵守地下车库的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地下车库方便、安全的使用。
4、乙方必须按照协议约定交纳停车费用。
5、为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
七、服务费用(不含车辆的各种保险及车位租赁费)
1、费用支出:人员工资、福利等,办公用品,电费及损耗,设施设备的维护、及合理利润。
2、费用标准:
(1)车辆包月停放费为元/车位?月。
3、停车服务费标准按政府政策执行,随着政府政策的调整而调整。
4、车位使用原则为先交费后使用原则。每年前交纳下个年度的车辆管理服务费。
5、乙方出租车位后停车管理费用由乙方的承租人交纳,乙方负有连带责任。
6、乙方转让车位时须结清以前停车服务费。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约定的服务质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约定的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按照协议的约定交纳相关费用,使用期满或经甲方催交仍不交纳的视为乙方自动解除协议,甲方不再承担相应的责任。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停车手续,乙方拒绝提供相关资料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停车要求。
5、乙方将停车卡借予他人或丢失未能立即告知甲方并进行补办,导致乙方或其它方的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未按照地下车辆管理规定执行的,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甲方不为停放的车辆办理各种保险,为了确保车辆意外损伤或丢失,乙方必须为自己的车辆办理保险。
十、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十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协商处理。
十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地下停车场的租赁协议(2)
甲方:保定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乙方已购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 号楼 单元 房屋,(合同编号: ),并已租赁了该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权)。
为维护停车场秩序,确保车辆的停放便利,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管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行。
一、乙方租赁的车位位于 楼地下停车场中的第 号。
二、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车位租赁费为人民币 元/月,共计 元(大写 )。
三、车位租赁费采取预交的方式支付,即乙方须在下一租期开始前的十五日内向甲方缴付车位租赁费,交费起始时间以此协议生效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车位管理费的,乙方应按应交款项向甲方支付每日3‰的违约金。
四、车位租赁费系用于为乙方提供停车场地,分担其车位所在的地下停车场的照明、监控、通风、消防、保洁、秩序维护等公共能源消耗与管理、养护、修缮等费用。
五、乙方停放车辆的如下:
1、车主姓名(或单位名称):
2、位置:
3、车牌号码:
4、颜色:
5、车辆名称:
6、车型:
7、经常驾驶此车人士:
8、车辆状况:
9、保险种类:
10、车辆照片(后附)
乙方应保证上述记载事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记载事项如果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将相关情况书面告之甲方。
六、本协议项下车位仅作为乙方停泊机动车辆之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车位私自转借、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以增建等任何方式改变车位交付使用时的状况。
七、乙方交纳应交费用后,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办理智能卡,并立即将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八、智能卡是车辆出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凭证,乙方只有办理并持有有效的智能卡方能出入小区、地下停车场。智能卡授权按交费时间预先设定,逾期未交将自动取消授权。乙方应妥善保管智能卡,智能卡丢失时,乙方应在发现丢失后立即向甲方挂失、补办(需交纳补卡费用)。凡因智能卡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九、甲方负责妥善管理车场设施,维持车场秩序,制止违章行为。
十、乙方须做好车辆的防盗工作,车辆内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内的贵重物品丢失或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乙方在使用车位时须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及小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车场工作人员,维护好车场秩序和车位管理。
十二、乙方停止租赁车位时须提前十五日内通知甲方,否则,逾期的车位管理费按季度结算。
十三、乙方若在协议终止前二十日内未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视乙方自动结束本协议,在协议到期后自动收回车位不再通知乙方。
十四、本协议之未尽事宜,双方依平等、诚信、等价原则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遇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行履行时,合同自行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保定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或委托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
地下停车场的租赁协议(3)
地下停车场车位服务(租赁)协议书范本
地下停车场车位服务(租赁)协议书提要:本协议项下车位仅作为乙方停泊机动车辆之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车位私自转借、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以增建等任何方式改变车位交付使用时的状况
地下停车场车位服务(租赁)协议书
编号:
甲方:保定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乙方已购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 号楼 单元 房屋,(合同编号: ),并已租赁了该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权)。
为维护停车场秩序,确保车辆的停放便利,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管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行。
一、乙方租赁的车位位于 楼地下停车场中的第 号。
二、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车位租赁费为人民币 元/月,共计 元(大写 )。
三、车位租赁费采取预交的方式支付,即乙方须在下一租期开始前的十五日内向甲方缴付车位租赁费,交费起始时间以此协议生效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车位管理费的,乙方应按应交款项向甲方支付每日3‰的违约金。
四、车位租赁费系用于为乙方提供停车场地,分担其车位所在的地下停车场的照明、监控、通风、消防、保洁、秩序维护等公共能源消耗与管理、养护、修缮等费用。
五、乙方停放车辆的.如下:
1.车主姓名(或单位名称): ;
2.位置: ;
3.车牌号码: ;
4.颜色: ;
5.车辆名称: ;
6.车型: ;
7.经常驾驶此车人士: ;
8.车辆状况: ;
9.保险种类: ;
10.车辆照片(后附);
乙方应保证上述记载事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记载事项如果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将相关情况书面告之甲方。
六、本协议项下车位仅作为乙方停泊机动车辆之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车位私自转借、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以增建等任何方式改变车位交付使用时的状况。
七、乙方交纳应交费用后,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办理智能卡,并立即将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八、智能卡是车辆出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凭证,乙方只有办理并持有有效的智能卡方能出入小区、地下停车场。智能卡授权按交费时间预先设定,逾期未交将自动取消授权。乙方应妥善保管智能卡,智能卡丢失时,乙方应在发现丢失后立即向甲方挂失、补办(需交纳补卡费用)。凡因智能卡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九、甲方负责妥善管理车场设施,维持车场秩序,制止违章行为。
十、乙方须做好车辆的防盗工作,车辆内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内的贵重物品丢失或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乙方在使用车位时须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及小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车场工作人员,维护好车场秩序和车位管理。
十二、乙方停止租赁车位时须提前十五日内通知甲方,否则,逾期的车位管理费按季度结算。
十三、乙方若在协议终止前二十日内未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视乙方自动结束本协议,在协议到期后自动收回车位不再通知乙方。
十四、本协议之未尽事宜,双方依平等、诚信、等价原则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遇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行履行时,合同自行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保定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或委托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