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级以上单位,以及外国 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 的奖金。 (2)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所说的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个人持有 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全部
(3)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 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 贴、津贴。 (4)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 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 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5) 保险赔款。 (6)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 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 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规定免税的所得。
(9) 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答: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详情>>
答: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详情>>
答:一、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 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 国债...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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