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疾病如何向民政局救助需要哪些材?
重特大疾病如何向民政局救助需要哪些材料
十堰市民王女士咨询: 我们是郧县人,父亲目前在市人民医院做手术,因为家庭贫困,我想申请大病救助,请问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如何办理? 十堰市民政局回复: 大病医疗救助对象为:(1)、农村五保对象;(2)、城乡低收入家庭;(3)、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或经民政部门审定因患重大疾病、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对象。
大病救助申请:医疗救助采取个人申请,村(居)民代表评议,乡镇(街办)审核,民政部门审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财政部门监督救助资金使用的管理体制。 其中个人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1)、医疗救助申请书;(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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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办理流程 前台受理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调查?》镇区民政部门审核?》市民政局审批?》发放救助金?》审批结果半年公示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