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 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 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 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 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全部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医学会组织专家鉴 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 术操作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 事故技术鉴定。” 从以上规定可知,从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是医学会。
医学会 是指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民政部门审查同意、依法成立登记的医学社会团体,即由医学科学 工作人员、医疗技术人员等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 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医学社会组织。 。
答:技术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详情>>
问:医疗事故受害方必须先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才能向法院起诉吗?
答:《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 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 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详情>>
答: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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