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此次确定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38家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24家社区卫生(医疗)服务中心和14家镇卫生院。每个区都有,而且都是社区、乡镇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保人员均可就近选择。全部
具体为:第一医院中华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第一医院滨海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第一医院鹭江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第一医院厦港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第一医院莲前第一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中山医院开元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中医院梧村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中山医院筼筜第一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第一医院鼓浪屿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第一医院嘉莲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中山医院湖里第一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中山医院殿前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中医院江头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中医院金山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中医院禾山社区医疗服务中心、集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侨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杏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祥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石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海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灌口医院(中心卫生院)、后溪卫生院、东孚卫生院、同安区莲花卫生院、洪塘卫生院、五显卫生院、新民卫生院、汀溪卫生院、西柯中心卫生院、大同卫生院、新店中心卫生院、马巷卫生院、新圩中心卫生院、内厝卫生院。
答:定点医疗机构有: 1、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 2、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妇幼保健院(所) 3、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详情>>
答:1,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两方面的资格和条件:一是作为合法医疗机构本身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必须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经登记并到得合法...详情>>
答:一、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 1、社会方面因素 (1)目前我国社会福利保障制度落后,个人对医疗费用承担能力低下,是医疗纠纷日益增多的基础。(2)社会舆论总偏向于“弱者...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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