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 痫 治 疗 是 一 个 长 期 的 过 程 , 治 疗 一 定 要 有 系 统 性 , 抗 癫 痫 药 物 治 疗 必须 坚 持 长 期 不 间 断 的 定 时 定 量 的 原 则 才 能 有 效 。 一 般 认 为 从 癫 痫 完 全 控 制 发作 开 始 算 起 继 续 服 1 〜 4 年 , 方 可 逐 渐 减 量 至 停 药 。 坚 持 服 药 的 时 间 越 长 , 停药 后 复 发 的 机 会 就 越 少 。 在 癫 痫 治 疗 过 程 中 , 切 不 可 自 行 更 换 药 物 , 任 何 改变 都 应 在 医 生 的 指 导 下 进 行 , 以 免 加 重 癫 痫 甚 至 导 致 癫 痫 持 续 状 态 的 发 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