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在校大学生服兵役有什么要求
A 国家对在校大学生服兵役的政策
有应征意向的毕业生可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所在学校预征工作管理部门。
入伍大学生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1、优先征集。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时,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2、由政府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其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
3、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符合条件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的可选拔为军官;在报考军校方面,专科毕业生士兵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进入有关军事院校学习;高校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4、就业有优惠(各地可能稍有不同)
考试入学方面,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一定考核,30%的比例入读普通本科。
就业方面,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2014年全国征兵网上公告
一、应征报名(男兵)
1、征集对象范围: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部分地区农业户口青年可放宽至初中毕业。
男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生可放宽到21周岁,高校在校生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2、补偿代偿政策: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毕业班学生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当年已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入伍后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享受国家学费减免政策。
3、全国征兵(男兵)应征报名时间:4月10日至8月5日
二、直招士官
1、直招士官对象:普通高校男性应届、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要,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7月31日);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
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关于补偿代偿:按照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不享受学费补偿代偿政策。
全国直招士官报名时间:4月10日至6月15日
三、应征报名(女兵)
1、女兵招收对象: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放宽至22岁;普通高校在校生,年龄放宽至20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当年度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年龄为17至19岁。
2、补偿代偿政策: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班学生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当年已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入伍后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享受国家学费减免政策。
全国征兵(女兵)应征报名时间:6月20日至8月5日
“全国征兵网”是国防部征兵工作的唯一官方网站,能够实现兵役登记、应征报名、预征管理、体格检查、政治审查、预定新兵等工作的网上管理。
按照网上征兵流程,当年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在6月30日前,登陆“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持网上打印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到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8月5日前,已经进行过兵役登记自愿应征的适龄青年,应当登陆“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
兵役机关将根据报名情况和时间阶段,通知应征青年参加初审初检、体格检查。
通过“全国征兵网”,应征青年可在征兵期间登陆网上平台,实时查询了解预征、体检、政审和预定新兵等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时,该网站还开设了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国防知识、退役风采、在线咨询等专栏,可以帮助适龄青年全面了解征兵工作,为适龄青年报名应征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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