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若是在您买房之前,他们要如此操作的话,您可以把操作之后产生的税费提出来,协商有他们承担,若是签合同之后再有此变故的话,您可以以对方违约而提出异议,或者要求还是按照之前约定好的去过户
您好,若是在您买房之前,他们要如此操作的话,您可以把操作之后产生的税费提出来,协商有他们承担,若是签合同之后再有此变故的话,您可以以对方违约而提出异议,或者要求还是按照之前约定好的去过户收起
买个跟普通买卖方式一样的。双方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去房管局签订网签合同或者委托中介机构签订合同之后办理交易过户就可以了。
买个跟普通买卖方式一样的。双方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去房管局签订网签合同或者委托中介机构签订合同之后办理交易过户就可以了。收起
手续大同小异。 但是如果买房贷款就不好办了,现在各个银行不直接对个人开放“直客式”贷款,银行会指定中介公司或者担保公司呆板。 事实上个人对个人的房产买卖行为风险甚至还要大于通过中介买卖的风险,例如钱款交接程序等等,出了问题都没有地方去找,好歹正规一些的中介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
我刚办理了二手房交易,大概要交1500,现在的政策相对优惠了很多,但是也是按照你的房屋面积来算的,我的100平方只要交2000元左右,看的的面积有多大就再多加点了吧,有一点就是在评估的时候你可以把你的面积报小点,一般评估单位是不会去你家里看的,还有也要申请契税减半,只要你问办理的工作人员哪些税是需要减免的,你就尽量填写上去,这样他们也会根据你的填写情况适当得减免的。 另外还有卖方的营业税也是要交的,如果对方还留有房屋买卖的发票,那就可以减免,要不然的话还是要申请减免的。
建议最好不要购买。 本身没有房产证的房产就属于不允许交易的房产类型,更何况经济适用房政策多变。 以现有政策来说,只能是先签订一个合同然后等房产证办理下来再办理产权过户。但是事实上这种合同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合同法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合同自始无效。 中间很多风险,包括来自业主方面反悔或者法规变化的风险。 没有房产证就没有办法过户,没办法过户就涉及不到税费。 简单说来,业主办理下来产权证需要交纳成交价格1.5%的契税,2%的公共维修基金; 等到房产过户给你的时候(是不是够5年期限之规定税费征收是不同的),契税还需要再缴纳一次,附加费用从1.6%到11.6%以上都有可能。所以如果你坚持要购买还是明确税费由双方负担的比例以及种类为好
1、既然已经登记了,那么你只能等到房子竣工并且发放产权证之后过户,除非可以办理销售前更名手续; 2、经济适用房过户税金很高、手续也比较麻烦
你的避税嫌疑太大了,交易合同完全可以以1元钱的形式签订,国家不做干涉,但是如果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话,要按照房地局出示的指导价格或者评估价格作为基数征收税款,低于这一基数的也要按照该基数为征收依据,至于这个基数是多少就要看你们当地的房地局具体规定了
办理过户费用(北京政策): 1、契税:3% 2、印花税0.05% 3、看你可以享受的面积标准决定是不是还需要补缴一部分综合地价款; 4、如果满5年的话需要按照出售价格缴纳10%综合地价款
首先,买卖房子其实并没有什么最佳时机,对于买卖二手房尤其如此。 对于买方,也许赶上一个急于用钱的就能捡个便宜; 对于卖方,措施得力就能卖个好价钱。 很多时候都是看机会甚至运气。 二手房营业税是2005年中开始征收的,政策其实对于买卖双方都不是什么好事。 营业税事项出售方征收的,房产证填发时间不足2年的要征收出售所得的5.5%,是一笔金额不菲的税费,虽然是向出售方征收,但是事实上出售方在出售房产的时候已经将这部分税费加入房价,羊毛出在羊身上。 国家向卖房子的业主收税,卖房子的业主就把这部分负担转嫁给买房子的人。但是业主的获利数额降低了,买房子的负担加大了。 但是房价已然如此,所以,当你有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而且手里的钱又够用的时候就买吧,除非你是房地产投资者。
持房产租赁协议到双方的房管所或者产权单位办理使用权换房手续即可。房产内的户口在换房之后可以办理迁入迁出手续
没有什么特别好的办法。 你用别人的名字买房子本身就是违规的,对于这个问题而签订的合同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力都是个问题。 风险主要在于产权是别人的,例如产权人(替你出面买房的人)如果离异那么该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会参与分割、产权人如果负债被诉至法院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可以被法院执行的财产、如果产权人死亡那么该房产会被作为遗产分割。 最大的问题在于:如果产权人将该房产出售那么根本不需要征得你的同意,而且出售后郭虎等行为都是有效的。经济适用房大多都是增值的,假设你当初购入是30万元,几年之后房价上涨到50万元,产权人将其出售之后即使诉诸法院那么产权人只要赔偿你当初支付的购房款加付银行同期利率,北京曾经有这样的案例。
如果该地区房产证和土地证尚未二证合一的话,那么已购公房交易后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其产权性质就转变为商品房,可以取得房产证和土地证。 如果该地区已经实行房产证和土地证二证合一政策,那么就只发放房产证,房产证同时形式土地证的作用
如果你能在房产入住5年内取得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并且过户给你那么可以节省税费;如果满5年后过户确实是可以按照商品房一样过户,但是就需要交纳房产评估价格或者基准地价的10%得综合地价款,很大的一笔税费。 此外,利用他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一定要签订一份合同,亲人也一样,因为涉及一些问题还是提前说明的好,假设你姐姐离异,那么该房产处于你姐姐的名下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会进行分配。 你所说的政策叫做“赠予”,事实上赠予和一般过户是没有区别的,所交税费也相同
恕我直言,投诉的结果最终会是没有结果,关键在于合同的补充条款签订的不严谨。 1、补充条款没有约定并且没有详细补充清楚的,那么你很可能会吃哑巴亏; 2、签订合同的经纪人或者经理看来资历不深经验不足,从你的陈述来说似乎中介也被业主给“涮”了,由于补充条款签订的不详细以至于失去了对于业主的一些制约力,使得业主借此占据主动; 3、中原作为一家知名的房地产代理企业和媒体的关系很好,想必向媒体投诉也会是困难重重; 4、我并不知道你和中介是怎么签订的合同,但是从你的一些陈述里似乎有些地方是中介协助签订的合同出现了问题,如果感兴趣可以和我联系或者把你的合同以及补充条款发一份给我:xdhgood@ 目前的投诉机关有: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北京市建委、工商局
恕我直言,投诉的结果最终会是没有结果,关键在于合同的补充条款签订的不严谨。 1、补充条款没有约定并且没有详细补充清楚的,那么你很可能会吃哑巴亏; 2、签订合同的经纪人或者经理看来资历不深经验不足,从你的陈述来说似乎中介也被业主给“涮”了,由于补充条款签订的不详细以至于失去了对于业主的一些制约力,使得业主借此占据主动; 3、中原作为一家知名的房地产代理企业和媒体的关系很好,想必向媒体投诉也会是困难重重; 4、我并不知道你和中介是怎么签订的合同,但是从你的一些陈述里似乎有些地方是中介协助签订的合同出现了问题,如果感兴趣可以和我联系或者把你的合同以及补充条款发一份给我:xdhgood@
过户只能是一个人,你或老公.转谁谁就可以直接提公基金贷款,然后,由新房主你爱人)单位开证明,证明是夫妻关系.在到另一个单位领取公基金.
不是这么解释的 你自己一套住房,这个个人所得税应该是差额部分,而且要交纳的是全额营业税,不满2年的话。 还有,你自住房,卖了以后,自己没有房子了吗?那买这套房子之前,你是没房子的吗?何谓自住房? 还有有些房子5年之前不能出售,比如配套房。2个1000万的四高房。等等 还有一些廉租的政策房。等等 最好你去参阅下国八条。
可以,但要看你的看房协议中有没有你一定要通过中介购买的条款,如果有,看有没有期限,还有,房东有没有跟中介签订委托中介卖房的期限,如果有,在期限外买不就行了吗?
1、首先看验收报告。当地政府部门会批发验收,每套房子都有。他们要签字负责,过了他们基本质量应该不成问题。2、当然,这些人不会像咱们那样纠得很细致。所以,一般你自己收的时候,还要注意是否有明显的裂纹、倾斜,门窗是否完好。3、框架结构虽然在这次地震保守质疑,但是目前民用建筑,一般也就是框架结构。而且框架结构也有抗震标准。结构如果出了问题,不达标,结构工程师首先要负全责。如果钢筋用得多,一样没有问题。 地震这种纯属不可抗力,个人认为,不可深究。
我觉得两条路: 1、转租,同时风险也可以转出去,少一点费用脱手也可以,保平安,中介是非常不好对付的。 2、先住着,把中介费什么的都住出来就行了。
最好不要和业主私下成交. 如果中介公司不起诉还好.起诉你的话你就必须赔偿违约金.这样的案例在广州就发生过.私下成交反而付出了更高了赔偿.就算中介不起诉你.中介也会想尽一切办法让你住的不安稳.想方设法的要回代理费的. 你可以把业主和你谈的价位和中介反映.但佣金照给.但是房价得便宜一点.因为房价是可以谈的.
一般情况来说。中介带你看的房.房主应该会与中介签协议的.首先你应该联系房主,问是否有与中介签协议,如果没有,那么你那份协议应该不算数的.(我是重庆的)客观的说,通常情况下就算你与中介签了协议,你私下交易了.一般中介是不会找你的,因为毕竟钱不多.中介不会这样就与你打官司的.但中介写的协议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中介会了很多方法杜绝私下交易.比如 与卖方签定合同.三个月内房子不管在什么途径下卖出 都会给中介费用.这个东西关键就在 卖方是否与中介签了协议.
1.在此套房产中没有成交或有房东和中介造成的原因不能成交的你无需支付中介费因为责任不在你,你是善意购买方。 2.中介和房东有责任但可以弥补需重新鉴定房屋买卖协议,但不能据此而与房东私下交易此房屋,是算你违约。 3.个人观点。
相方合同应该是在中介公司出的,租凭相方签名,如什么问题还可以追中介,而中介费应是租金的一半,而你说的那种可能是私人中介,是什么都不管的,我们这里的私人中介也是什么都不管,打个电话,就告诉你在什么地方看楼,无论成功与否一律收50元。
违约的是该房的房主而不是你,他将同一个房屋委托不同的中介公司进行交易,而你并不知晓此事,也无须对此负责。
1)如果租赁前房屋本身及水电气没有潜在隐患,在租赁期,出现问题意外房东没有责任,若有潜在隐患则视是否租赁方使用不当造成意外,有双方分担责任 2)家电及配套设施应看是否操作不当造成损坏,若是,则租赁方负责赔偿修缮,若是自然老化,则有房东负责修缮 3)房东和承租人签定的书面合同具有法律效应
2.您与贷款银行之间的借款关系是独立于房屋买卖关系的另一个法律关系,除非取得贷款银行的书面同意,否则您不按时交纳贷款,将会构成对借款合同的违约,将要承担借款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同时如果开发商为此履行了担保责任的,开发商还将有权对您进行追索。建议您尽快与贷款银行取得联系,告知其退房事宜,并就暂停支付月供事宜取得其书面同意。(田潮)
网上发布的房源信息一部分是虚假的,目的是为了吸引客户,然后在客户咨询的时候就说房子刚刚卖完,然后找别的房源进行转化。 最好到房地产中介公司实地看房。
得看你之前和第一家中介有没有签定相关的书面协议. 如:看楼承诺书.居间服务确认书之类的书面协议. 如果上面写全了你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 到时候跑到第二家中介成交.第一家有权起诉你.
假日蓝湾 4月房交会定的是3650 不知道现在具体多少了
这个要看当初你交排号费时,你们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没有说明排号费自动转定金,那你可以要回排号费,他不给你可以告他。如果当初就这么约定了,那就没辙了。
你在签订合同以后,就不能随意反悔,否则就构成了法律上的违约。其实你觉得低那下一年度提高便是了,大家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签就签了吧,下次清醒点就行
办理继承权公证,凭公证书到房产局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 首先要看有无遗嘱将房屋由你继承。如有,需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证大厅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没有遗嘱,则需有你的母亲和姐、妹放弃对该房屋继承权的公证书和其他相关手续到办证大厅办理。因为你的母亲、姐妹都有遗产继承权,这一点必须要做。 PS:相关法规: 《 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二条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根据上述规定,只有公证遗嘱,房地产管理部门才给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另外,该条款还规定,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产证上的门号必须是和实际房产门号是一样的,(因为房子在没建好之前是有个公安编号和建筑编号的区别,所以有可能是不一样的,但是到建好后,那可就是对的上的了,所以你要去交易中心更正或者是去问一下,究竟是怎么回事了?
一套房子对工薪阶层来说可能是半辈积蓄 注意些好 不过也没太多,一般多层:3-4(金三银四)高层:10-15 至于门在楼梯哪边没太多讲究 一般门忌厕所对门讳门或卧室床 我置业顾问有问题欢迎留言
如果有预(销)售许可证,合同合法有效。
不合理 肯定会影响的 你问他有没有规划 还有他有没有说买1楼送院子 这样就可以了 上法院你赢的机会很多啊
和你情况一样的不止你一个人吧?建议联合其他业主聘请律师,向法院上诉。
定金协议上面是有签定合同的时间的,如果是过了时间你们还不去签定合同就是违约啊.,拿回定金的方法很多,但是宗旨就一个:让房东违约.他就会退还你的定金,但是我没有看到你们的定金协议,不知道具体细节,还有,我在 上海,你们那里的情况我不是太了解,建议你还是找一些亲戚,朋友商议以下,就一句话:让房东违约,如:让他觉得房子卖便宜了,让他有一些条件满足不了,,,,
您好,首先我可以确定租赁合同是肯定不能当购房合同的 您买房子不看开发商的五证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必须有,否则他们这就是违规的。然后再说您现在的房子肯定租来的。不然为什么不签买卖合同呀。法律保护问题,买卖应该不会,最多退您订金。因为你们签的是租赁合同,如果跟开发商签的是买卖合同,那是受法律保护的,建议您找个专业的房产方面的律师问问。祝您早日解决。
如果在这个阶段有这项活动,如果你符合条件,可以去维护自己的利益。
住房公积金是你自己的 ,如果到新单位了,需要原单位把公积金转到新单位帐户上,原公司也可以给你封存,但是需要把封存或托管的单据给你你才能办理其他业务;而且保险的转移也需要有原公司的配合才能办,养老保险需要原公司出变更单。所以,如有有问题正式的辞职吧,最好不要突然不去公司那种。 另外广州那边不是很清楚,我们这边离职都需要单位出具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之类的,再跟新单位签约的时候新单位都要看的,所以请楼主慎重处理和单位的关系。
你是买的新房还是二手房?如是新房要看是在哪?如是二手房的话直接同卖方交协,是可以要来的。
签订合同后,如果出现房屋有重大问题,由于购房者对该房屋质量问题事先并不明确,而且卖方故意隐瞒质量等重大问题,合同明显违背公平原则,所以合同应视为无效,购房人有权终止合同。
现在的土地是他个人的,他既然已经从政府手中买到了,对这块土地就有使用权. 如果你买了那的房子,你现在的房屋土地使用证是集体所有.同样可以得到补偿,但是直接补偿给的是你们这个所谓的开发商.而你们与补偿人是间接的关系. 风险到也没什么.但是希望开发商能将你们的产权分割开,这样对于买房人来说才算十足的把握.
太大意了,交定金一定要注明交什么定金,定金物的的价位,现在是吃哑巴亏了,他说多少就是多少了 。
这个要看你们那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事效率了,一般都是10—30天就放款,多数不超过10天
一、如果是这样的话,问题不大! 1、你拥有的是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虽然土地证载明的综合性用地可以理解为做什么用途都可以,“综合用地”这种定性不太规范,但那是土地部门的问题,土地用途有:商业用地、工业用地、教育用地、商住用地、住宅用地等等。 3、目前,你要找一下出让合同,你应该有一份。如果没有,到国土资源局档案馆,查一下供地卷宗或发证卷宗中的出让合同,看合同上对于用途是怎样约定的,出让合同中有这样的表述:将位于**地的土地**平方米,出让给**,用于建设****。另外,出让合同中也有用途。 4、出让合同中如果也是综合用地,那你就可以向刑侦队提出,土地证是政府颁发的,盖有政府的公章,出让合同约定的也是综合用地,让国土局解释综合用地是什么意思,估计国土局也无法解释,因为国家没有相关规定。你目前的问题怎么是刑侦队调查?是不是国土局调查时你没有配合? 二、可能出现的问题 1、让合同中如果载明的是工业用地。其实是改变土地用途,你在转让过程中犯下了一个错误,你应该按照原用途转让给对方,并向国土局提出申请,缴纳收益金,变更土地登记,对方拿到土地证后,怎么使用就是他的事了,和你无关。因为土地证没有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人仍然是你,《土地管理法》第56条的规定,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经过土地部门同意,报经原批准用地的政府批准。你这宗地应该在城市规划区内,报批前应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80条规定,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责令交换土地,处每平方米15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 其实目前事实是土地已经转让了,改变用途的不是你。 2、看一下转让合同,有没有载明对方买这宗地的用途。再看一下,是签订的土地转让,还是房屋转让。其实,事实应该是转让房产形成的土地转让,出让用地是可以转让的,只不过你操作中有瑕疵,大不了完善手续就是了。 三、建议 不要太紧张,在网上查一下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抽点时间看看,找一些对自己有利的依据,你就知道怎么应对,也可以减轻压力。需要的话,给我留言,把你的邮箱地址给我,我思考一下,给你找一些法律依据。
首先要搞清楚地下室是不是共用部位,归全体业主所有;查看开发商售房许可证上是否标明地下室在出售范围内,小心上当.
有办法补救 应该按照办理房产证的要求,由开发商重新申报包括分摊公共面积在内的各单元建筑面积,然后各业主分别办理房产证。
你过户后手上有一张过户的回执单,回执单上注明了你领取房产证的时间,在领取房产证的时候就可以领取二手房买卖合同。
1 如果他没有还清贷款,你们是没办法过户的。 2 写你母亲的名字是完全可以的,但你想过没有,你母亲年纪大了,到以后这房子毕竟还是你的,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你母亲的名字,这个时候就需要像你们现在一样要过户,而且需要交纳数尔不菲的过户费,所以我建议你去公正处公正全权委托你母亲代办,就可以了,而且只要200块公正费。
1、请问购房合同和房产证的名字是否是统一的. 如果办理房产证前未登记结婚,合同与产证名字应统一,合同签订后很难改动业主名字。 2、购房合同和房产证是否都能写上双方的名字. 当然可以,无论你们二人婚否。 3、婚前写上双方名字算是共同财产吗. 婚前哪有共同财产?悖论! 只能算共有财产,任何两个人都可以有共有财产,也可以公证明确各自所占的比例。 4、如果单写她的名字,那么在婚前能否去公证为共同财产. 没有婚前共同财产这个定义。 可以公证为共有财产。 5、公证为共同财产的时候,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婚前无法公证为共同财产。 如果公证共有财产,可以询问一下公证人员,多数售楼处在开盘的时候,公证人员会到场。 还是建议你结婚后再买,毕竟办个结婚手续远比公证共有房产简单。 ————既然首付她出,贷款她还,何必写你名字?反正婚后还贷部分算是婚后共同财产的,婚后你不吃亏。 没有结婚又不出钱何必写你名字,做男人的要硬气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