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连锁店要看是否独立核算:1.独立核算在属地的主管税务部门进行申报等所有涉税事项;2.非独立核算可以按纳税人需求进行汇总缴纳,汇总缴纳按“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库调库”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全部
可以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97号)第三条规定,“对自愿连锁企业,即连锁店的门店均为独立法人,各自的资产所有权不变的连锁企业和特许连锁企业,即连锁店的门店同总部签订合同,取得使用总部商标、商号、经营技术及销售总部开发商品的特许权的连锁企业,其纳税地点不变,仍由各独立核算门店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全部
答:如果是独立核算的,可以以个体形式来纳税,前提是总公司同意,而且你们需要到工商、税务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详情>>
答:药品经销业务涉及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等。 关于统一纳税问题,可参考财税[2003]1号和国税发[1998]137号文件这两个文件,文件不在发布...详情>>
答:如果加盟店是独立工商登记的法人,则有企业成立的相关费用和加盟费用,税主要和从事的业务有关,买卖商品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的业务缴纳增值税,从事其他劳务一般缴纳营业税...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