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眼底血管明显痉挛或硬化的高血压患者,如果怀孕,在孕晚期容易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这将影响子宫血流量,加重血管痉挛,致胎盘绒毛缺血,使胎盘功能减退。胎儿在宫内缺氧,发育停滞,使婴儿体重小于孕龄应有的体重,严重时还可导致死胎。
另外,胎盘绒毛缺血严重时,能够导致绒毛坏死、出血,引起胎膜早期剥离,这是千种严重并发症,直接威胁母婴生命。所以,患这种高血压的妇女不能怀孕。
2.患有早期高血压症的妇女,妊娠后30%~40%在妊娠早期及中期血压降到正常,到妊娠7个月血压又逐渐升高。没有明显血管病变的早期高血压病人,只要在孕期认真检查监护,母婴的预后一般都是良好的,因此可以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