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文号:财税[2010]42号 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文号:财税[2010]42号 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收起
能理解你的痛苦 你可以和女友谈谈 他如果真的爱你 是不会任他家人摆布你的 就看现在这样子 你将来和他结了婚 也不会有好日子过得 你能放弃男人的自尊么?他们家那么看重钱 以后结了婚说不定会经常拿出来念叨 你能受得了么?除非你和女友的感情很好 可以抵住那些外来的因素
不可以。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有严格限制,必须满5年后才可以出售
您好,如果是为了贷款,那么早的话是等贷款审批好后,如果是为了限购,那么要等过完户后
因为你还有其它贷款存在,所以制定还贷能力系数,可以限制部分借款人因每月还款额占家庭收入比例过高而无力偿还产生逾期贷款的风险发生。<br/>若目前身不在贷款中,那么就不用拨少那4000.<br/>[(10000 1400)X0.4-0]x270=1231200<br/>这方面不好回答,通常贷款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有的可以做做擦边球。擦边球有点违规的,所以不方便回答。具体的这方面要跟售楼方谈,他们专业。
现在衙门口五环边上那盖的是两限房吧 等信息吧 如果是排号的话 到你了会给电话通知吧
你的作法违反学校的规定,不好处理。如果该老师自愿将购买权让给你,建议你通过学校将购买人由那位老师变更为你。
你可以向地税局申请查看你的税金缴纳情况及纳税详情,查看税务系统中你的工资情况。如果登记有误,你可以持你的工资单,要求税务机关变更你的纳税数额及向经适房主管部门上传的工资情况。如果税务机关拒不变更,你可以向上一级机关或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没有转按揭这种业务了<br/>把他的贷款给结了,再去申请贷款,再过户,流程中介知道。 <br/>如果没钱结案,最好想办法两家人借也要借点,这边贷款下来之后就可以还了,不然不保险。<br/>有法律效应,只有是成年人在理智情况下签的。关键是没保障,时间太长,不确定因素太多了。<br/>如有帮助,请采纳!<br/>不是这样, 先签合同 然后借钱把按揭了,然后你向银行申请房屋贷款,贷款审批通过之后去过户,过户后银行放尾款,你再拿尾款去把借的钱还了。 是房屋按揭贷款,不是抵押贷款哈。
你问她 要是没房就不结婚了么?她到底是跟你结婚啊?还是跟房子结婚?要人还是要房子叫他选择一个~实在不行成的话就分吧~这样的女的 也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剩下的 我不说什么了 你懂的~!!!!!!!!!!!!!!!!!!!!
当然是一次付清,按接会多付很多钱.如果你选择的小区物业管理好的话,不管哪种方式都会给你解决问题;如果物业不好的话,就算你是按接也不会给你解决的及时.
你好,合同有效。我认为卖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我,欢迎联系。
如果法院这样判决的,就有误了。<br/>黄老伯的女儿在“九十年代初,女儿因为结婚将户口迁出。外孙出生后,由于报读就学的原因,女儿又将户口迁回这套房屋”,这一事实说明,她当时只在此寄居,不是共有人。并且,该是原产权单位卖给黄老伯的,产权人登记为黄老伯一人。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屋的产权以产权登记为准,这房从法律上应该是黄老伯的。更准确地说,由于这房是在黄老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是黄老伯和他的妻子的。<br/>如果法院这样判决的,就有误了。如果该判决刚刚下来还在十五日的上诉期限内,黄老伯应该提出上诉。如果已经生效,则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向法院提出申诉。黄老伯的妻子,也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就该房产权问题提起诉讼。
问题是你是否能证明该出资是你老公的出资(亦即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出资),若能证明,则该出资若是赠予的话,你可主张撤销,若是供货的话,你可主张对方偿还,或提供担保。
可以过户。 <br/>但贷款的房子过户 一般是要结清银行贷款才能过户。。成都的银行还没实行转按揭。。但听说一些商业银行(除4大行)在做类似转按揭的。你可以问问。。<br/>如果是你们的爸,可以看情况 在产权证上增加共有人就行了撒。始终是一家人的嘛。。<br/>腾讯蓝房网成都站编辑 沉默味道 为你解答
首先说,购置和继承是两个概念。禁止拥有是一个伪命题,不存在这种说法。<br/> 其次,法律一般不追究朔及(在诉讼期限内除外和规定除外),所以可以继续拥有,除非你被查出来是非法拥有或者你的所有权同他人所有权有冲突。<br/> 最后,目前中国对继承还没有纳税,所以城镇居民继承宅基地目前不纳税。但是不能保证以后没有相关的立法。同理,目前没有因继承而二次缴纳宅基地使用费,以后若有相关立法,以后再说。
首先说,购置和继承是两个概念。禁止拥有是一个伪命题,不存在这种说法。<br/> 其次,法律一般不追究朔及(在诉讼期限内除外和规定除外),所以可以继续拥有,除非你被查出来是非法拥有或者你的所有权同他人所有权有冲突。<br/> 最后,目前中国对继承还没有纳税,所以城镇居民继承宅基地目前不纳税。但是不能保证以后没有相关的立法。同理,目前没有因继承而二次缴纳宅基地使用费,以后若有相关立法,以后再说。
你好,这种情况尽量先和卖房协商。如果协商不一致,那就按照合同的要求房东赔偿了。他要是不同意,那你只能起诉他了
这位朋友您好!我是21世纪不动产房地产公司,您说的这个房子现在还没房本对吧!那您还是要慎重考虑一下吧!您想买一套什么样的房,我可以给您找找.
1、从你的描述中可以看出,房东已经违约,你可以追求其违约责任。 你“交出去的钱”属于什么性质呢,是全额交的,还是先交了一部分? 如果是全额交的,可以起诉违约责任,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要求其赔偿损失、负责违约金。 如果是交了部分,那么这部分资金可能属于定金性质,如果属于定金,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双倍返还定金或者返还定金加违约金条款。具体如何选择,要看怎么索赔能够最大程度的弥补损失。 2、诉讼需要经过的时间很漫长,你的案件如果并不复杂,法院会按照简易程序审理,从开始受理到最后判决需要经过90天地诉讼期间。如果法院认为复杂需要通过普通程序,那么以上期间就会变为6个月甚至更长。因此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3、委托律师费用各地标准不同,这个需要你与委托律师具体洽谈。 总体而言,费用基本上包括法院受理费与律师费等,按照标准的百分比计算费用,一般而言,房产金额较大,诉讼费用也会水涨船高。
建议不要购买,不然你到时钱付了,人家房本办下来还写原来业主的名字。到时房子还不是你的。
我理解的是您想用您现在的公积金里的钱来冲抵房款,并不是要公积金贷款是吗?其实这也算是一次性付房款款。我们青岛的政策是,买二手房一次性付款后提公积金,需要提供过户后的房产证和契税证明,我以前买过一次,是先向朋友借了公积金里等额的钱先付上房款,办完过户后,拿着房产证提出公积金再还给朋友。不知我的回答对您有帮住没有。
中介都有网上交易系统,先从那撤消,然后他们中介得出一份证明交到房管局,让他们办就行.挺容易撤的,不用担心.
你好! 对于售房人在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时与购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究竟是否有效,在法学理论上有一些争议,但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认定为无效。理由是: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明确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我国《合同法》中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的结果是双方相互返还取得的财产。那么由于房价上涨,给购房者造成的利益损失由谁来承担呢?我国《合同法》中规定,合同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明知自己的房屋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仍然出卖自己的房屋,买者明知售者尚未取得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仍出资购买该房屋,所以双方均对这个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负有过错、且责任相当,双方应当共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在此,律师提醒购房者,购买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时一定要谨慎。
不要着急 只要你在过户前把中介费给他 他就会帮你过的 这东西 中介要它没有什么用的 如果你到交易中心办理 也要交别的费用的 还不如把 中介费给他们那 还有以后您还有别的事找他那 你放心他们 那你的钱 一定会给你办事的 如有别不懂可以打我的电话13916376119 我可以帮你解释
这个东西怎么说那? 对与中介来说都没有违约 而且中介一定会为你调节为事的. 只是晚点拿到产证 这个不用着急 如果产证出不来 的话不是你一个人急而 买新的人急 你才一万 他们几十万 都出去了 不急在等等 产证一定会出来的 只是早晚 你又不急着用产证
你好! 目前我国很多地区是只有《房地产权证》,就是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所有权证》二证合一证的。有的地方还是分开的,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所有权证》。 你看下你办的证是《房地产权证》还是《房屋所有权证》。如果是《房地产权证》,就不再用办《土地所有权证》的。如果是《房屋所有权证》,就一定办《土地所有权证》的。
你遇到这种情况,解决的方法。 只要找到那个银行的投诉电话就可以了。一投诉。就有人为你来解决。反正理在你这里
合同范本最后明确规定甲、乙、丙三方必须填写相关负责人名字、电话,并分别签章,丙方必须填写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名字、注册号、协理、协理号,以保障合同的安全性。
1,开发商不能直接办理更名手续。正常手续是等原房主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证,再办理二手房更名手续。 2,直接更名有技术上操做的可能性~~如果开发商,地税局(最主要),产权产籍登记发证中心,有过硬关系的话,操作程序是这样的。 一,让原房主办理退房手续(理由为出国,外地转出工作等等) 二,拿退房手续到产权产籍登记发证中心(备案)撤消备案手续。 三,到地方税务局办理“购房发货票”退票手续。 四,到开发商哪里,重新办理购买商品房手续。(签购房合同,开购房发货票 不知道你能不能操作得了, 注:有避税的嫌疑。慎之
这个房子合同没有法律效力,房产进行交易时,必须其房产人本人办理,必须有房产证书,如果是公正过来的房,也没有进行过户他本人,还没有证明它是此访的产权人。你可以将该中介公司和此房东一并告上法庭,诉求有两点:1。要求产权人将此房先过户后出售。2。要求中止此合同,返还3万元预付资金。
可以找找开发商询问一下嘛或者找找电视台寻求记者帮忙嘛
业主本人没有到场,也没有提供委托书,这样的情况,委托人没有书面的委托书是无权签署合同、收取定金的,这样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应该可以要回相应的费用的
资金监管是可以贷款的 也可用商业 和公积金都可以 但除定金外全部资金都打到 中间方(国家)卡里面 贷款直接放到中间房 直到新房子产证出 才能放款给上家
具体情况不清楚 分辨不出你这个不合理是如何的不合理不敢说一定可以去撤销 你看看这个法条衡量一下吧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