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提交哪些材料?
基金会办理业务主管单 位变更,网上填报通过后,需提交哪些材料?
基金会办理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网上填报通过后,需提交下列材料: (1)《基金会变更登记申请表》(编号:03); (2)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变更的文件(加盖国徽章); (3)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作为该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加盖国徽章); (4)《基金会章程核准表》(编号:05); (5)新章程及其电子版(依照章程示范文本拟定,章程骑缝处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 (6)章程修订说明(新旧章程对照说明全部修改内容,加盖基金会印章)。
答: (一)《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注册变更申请表》(市、州内变更或跨市、州变更)一式2份; (二)本人与变更后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详情>>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