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窥镜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1) 设单独的清洗消毒室和内镜诊疗室,清洗消毒室应当保 证通风良好。
(2) 不同部位内镜的诊疗工作应当分室进行;上消化道、下消 化道内镜的诊疗工作不能分室进行的,应当分时间段进行;不同部位内镜的清洗消毒工作的设备应当分开。
(3) 内窥镜室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医院感染管理相关知识的培 训,包括内窥镜的清洁、消毒或灭菌、个人防护措施等;并做好内镜 清洗消毒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患者姓名、使用内 镜的编号、清洗时间、消毒时间以及操作人员姓名等事项。
(4) 凡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者经外科切口进入人体无 菌腔室的内镜及附件,如腹腔镜、关节镜、脑室镜、膀胱镜、宫腔镜 等必须灭菌。凡穿破黏膜的内镜附件,如活检钳、高频电刀等,必 须灭菌。
(5) 凡进入人体消化道、呼吸道等与黏膜接触的内镜,如喉 镜、气管镜、支气管镜、胃镜、肠镜、乙状结肠镜、直肠镜等,应按照 《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高水平消毒。
(6) 内镜及附件用后应立即清洗、消毒或者灭菌。
(7) 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者灭菌时间应当使用计时器 控制。
(8) 禁止使用非流动水对内镜进行清洗。
(9) 内镜的清洗与消毒,具体方法见《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 规范》(2004年版)。
(10) 每日监测使用中消毒剂的有效浓度,记录保存,低于有
效浓度立即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