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怎样规定的?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怎样规定的?
企业所得税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人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以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果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和其他收入等项目。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包括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等项目。纳税人依法清算以后的清算所得(即其全部资产或者财产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企业未分配利润、公益金、公积金以后的余额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企业所得税是按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的利润)计算缴纳的。 税率一般是25%1、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业务成本-主营业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