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于妊娠36周以前孕妇患尖锐湿疣时,若病灶小且少,仅在外
阴部,可用1%酞丁安膏涂擦,每日3〜5次,4〜6周可望痊愈。也可用 安息香酸酊涂擦,用后病灶变白,并有烧灼感,每周涂1次,5〜6次可 望脱痂痊愈。还可用50%三氯醋酸病灶局部涂擦或用5%氟尿嘧啶软
膏局部涂擦均能治愈。若病灶有蒂且大,可行冷冻、电灼、激光治疗。 大的尖锐湿疣也可行手术将湿疣主体切除,待愈合后采用药物局部治 疗。若配偶或性伙伴侣也患病应问时治疗。
(2) 若发生在妊娠近足月或足月,病灶局限在外阴部,仍可行冷冻 治疗或手术切除病灶,届时可考虑经阴道分娩。若妊娠足月,发现病灶
广泛存在于外阴部、阴道和宫颈时,经阴道分娩极易发生软产道裂伤, 甚至大量出血,或巨大病灶堵塞软产道,早期行剖宫产术结束分娩。妊 娠结束后,部分尖锐湿疣有可能自然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