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发生细则第四条规定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 本通知所称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 资产净值。 (参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 知》2008年12月19日财税〔2008〕170号)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 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 商户; (七)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全部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例如,2010年2月,本溪某机械加工厂(一般纳税人)将其已使用过的一台机床对 外捐赠,该机床2009年1月购置,原值100000元,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已提折旧20000 元,该企业对外捐赠机床是否缴纳增值税? 该企业对外捐赠机床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因对外捐赠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 售额,则按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100000 - 20000 = 80000 (元)。 销售机床应纳增值税=80000×17%=13600(元)。
答:除了楼上说的,我觉得还有两个: 抵偿债务和换取非货币性资产,都应当视同销售.详情>>
问: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发生视同提供应税服务而无销售额的如何确定销售额?
答: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视同提供应税服务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详情>>
答: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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