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宽贷款条件 鼓励外来务工人员来绍务工,外地户籍职工来绍务工,在本地就业并续交住房公积金的,中间因工作手续原因出现短暂停缴,停缴期在2个月以内,满足我市其他贷款条件的,凭外地缴存证明视同连续缴存,在购房时可按相关规定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支持异地贷款 在外地就业,在本市购房,符合绍兴市异地贷款政策的,可持工作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证明,在绍兴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外来务工人员在绍兴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住房的,由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积极配合提供证明出具、联络协调等工作。全部
答: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绍兴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贷款。借款职工申请异地贷款应同时符合...详情>>
答:1、领表咨询。贷款申请人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2、开具证明。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详情>>
答:公积金缴存职工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1、具有本市户口(包括暂住证、居住证); 2、按不低于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最低比例、职工公积...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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