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具证明。借款职工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及近六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明细。 (二)贷款申请。借款职工持贷款资料到购房地中心提出异地贷款办理申请。 (三)审核审批。购房地中心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受理、审核和审批工作,决定是否准予贷款并通知借款职工。 (四)贷款签约。异地贷款审批通过后,借款职工到承办银行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附属合同、单据等书面文件。 (五)贷款担保或抵押。购房地中心负责办理并保管抵押(预)登记。 (六)贷款发放。房屋抵押(预)登记后,购房地中心或承办银行收妥房屋抵押(预告)登记权属证明后发放贷款,并将《缴存证明》回执反馈至缴存地中心。 (七)异地贷款备案。市公积金中心统一将全市发放的异地贷款通过省住房公积金OA平台进行备案。全部
答:1、领表咨询。贷款申请人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2、开具证明。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详情>>
答: (一)购买商品房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 2.近六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明细; 3.贷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双方身份证; 4...详情>>
答:一、业务咨询: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贷款申请: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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