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票的事
用机器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底联丢了,要紧吗?急
没有任何问题的,你没有违法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在通过机器开的好多没有存根联,既然你丢失了计账联,到机器上用空白纸重新打印一下作为记账附件就可以.
普通发票是三联的呀,怎么才两联呢? 如果你是丢了记帐联的话,问题不算太大,复印存根联作为记帐附件就可以了,你申报纳税了,税局也不会找你麻烦的,不必要太担心。。不过,以后还是小心些好。
我哭哦 这么麻烦的啊 我也搞会计的,以后要小心点哦
用机器开的发票最少都是3联的,发票联、存根联、记账联,如果是专用发票还有抵扣联。 你现在丢的是记账联吧?如果是,那正规的办法就是向税务机关汇报,然后等他们来处理,一般处理结果是:罚款2000元以下,然后复印发票联或存根联来记账,不正规的就别向税务机关汇报,照样复印复印发票联或存根联来记账,等他们发现了才处理。 如果丢失的是存根联,那必须向税务机关汇报,处理结果基本是:罚款2000元以下,情节严重罚款10000元以下,然后收回发票联作废,再开一份。这不能隐瞒,存根联得送回税务机关的。 如果是专用发票,罚款额可能高些,如果是普通发票,罚款额就低些。
记账联丢了没关系的。这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你把存根复印下来做账就可以了。
复印一份下帐,把税交了就行了呗,写明丢失理由,应该可以的+
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八条 :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普通发票应为三联才对!如果确实找不到了,而且已按规定计提了税金,可向受票方求得帮助,复印该联。企业写出情况说明,再向主管税管员咨询此问题为好。 。
作废不是要所有联都在才能作废吗?
重要的是看你丢的是哪一联,如果是最后一联,如果你还没有交给开的对方,就把它作废掉。如果已经给对方抵扣了,最好复印一份做存根联,应该是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