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继承过户就可以了,具体手续可以问一下当地的房管 部门。
办理继承过户就可以了,具体手续可以问一下当地的房管 部门。收起
你真是够省的,现在的年轻人可没人向你这么省了,毕业不到2年,刚工作1年就省了8万了。我想知道你一个月花费几百块是怎么花的!
朝阳:你好! 如果对方反悔,你是没有办法的!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买卖的;对方是2007年取得房产证的,而你们是2003年就交易的。违反法规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上法院只能拿回自己的12万,最多加上利息。 但愿对方不是反悔,想办法到上海请他出具一个委托书,并在当地公证,赶快办理过户。否则对方不反悔,也还有其他可能的。
朝阳:你好! 不行! 除了对方夫妻签字,还要签字的文件进行公证。 如果对方反悔,你是没有办法的!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买卖的;对方是2007年取得房产证的,而你们是2003年就交易的。违反法规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上法院只能拿回自己的12万,最多加上利息。 但愿对方不是反悔,想办法到上海请他出具一个委托书,并在当地公证,赶快办理过户。否则对方不反悔,也还有其他可能的。
可以的,我办过很多这样的Case。香港人可以在中国境内任何一个地方购房,只是首付款要比境内人比例高些。你也可以办理银行贷款,可在境内银行贷也可在香港的银行贷款。 若你是购房投资,建议从香港直接汇款到深圳购房,并保留好银行凭证。这样你日后的租金收入或卖房收入就方便汇回香港了。若你采用人民币在境内付款的话,届时银行将不允许净收入外汇。
十大情形可提取公积金 最新《通知》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办法 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提取程序 1.符合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先持购房发票,房产证到单位申请(没房产证带购房合同),单位会给你写一份公积金申请单递交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只要你的单位按时缴纳都可以申请下来,没有按时缴纳的补足也没事; 在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开个户,将帐号报上去,管理中心将公积金打入该账户,只能是100的整数倍。 没有时间限制,有的地方一年提一次,有的地方可以按月抵房贷 单位经办人在所属归集部门领取《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户明细表》,格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户明细表 年 月 日 储蓄类型: 储蓄卡 存折 单位名称及编号: 开户银行: 序号 个人编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个人储蓄帐号 支取人签字 经办人应按不同开户银行、储蓄卡、存折分别填写该表。 首次采用储蓄帐户方式支取住房公积金时,支取人向单位经办人提供在本行政区域内开立的个人储蓄存折帐号(邮政存折、工行存折、商行存折)或银行卡号,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户明细表》,支取人签字后,连同支取资料交归集部门经办人员。 住房公积金归集部门经办人员审核支取申请,符合支取条件的将支取数据资料和储蓄帐号或银行卡号等录入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统一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个人储蓄帐户。 因个人储蓄帐户帐号发生错误,导致划款失败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通过公积金业务系统通知相应的归集部门。归集部门首先检查个人储蓄帐号录入是否正确,如不正确立即在业务系统内修改个人信息,如录入信息正确,应及时与交存单位经办人联系修改个人储蓄帐号。 修改个人储蓄帐号时,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归集部门填写“个人储蓄帐号变更申请书”做变更。格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号变更申请书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___________ : 本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个人储蓄帐号变更事宜。变更前储蓄帐号为__________,变更后储蓄帐号为____________。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如单位经办人代为办理变更,须持支取人本人填写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号变更委托书”,到归集部门办理变更。格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号变更委托书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__________: 兹委托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代为办理本人住房公积金支取个人储蓄帐号变更事宜。变更前储蓄帐号为______________,变更后储蓄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归集部门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号变更登记”,复核后办理变更手续。并及时通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再次将支取款项划入个人储蓄帐户。格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号变更登记表 序号 日期 个人编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变更前的 储蓄帐号 变更后的 储蓄帐号 经办人 复核人
uu4126:你好! 是租赁房到房管所办理租赁变更;是产权房到交易所办理产权过户。
经济适用房5年内也可以交易,但是你必须补足土地出让金的差额。这个差额不是一个小数目,基本上可以把经济适用房的优惠都吃回去了。即时你是正常5年后过户,你还需要缴纳契税,增值部分所得税,同样的要补齐土地出让金的差额部分。也就是说,经济适用房本来就是国家给那些比较困难的人一个居住的福利帮助,一旦要进入市场流通中,国家会把所有的福利帮助都收回来。所以你与其买一个经济适用房,不如去买一个老城区的二手房,可能价格还便宜些。但要考虑到该城区是否在几年内有拆迁计划,否则就有点不划算了!
是根据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也就是说人均住房面积20平方米以下家庭才能购买.也就是说北京市必须对产权登记建立查询系统,即谁家有什么房产--无论是在市场上购买的还是以前福利分房的,房产权属登记系统中都能查询到。这样如果不够标准的话.就买不了了.
果果:你好! 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办事程序 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上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人均收入。 2、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书面申请; (2)有工作单位的,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其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的书面证明; (3)无工作单位的,提供户口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对其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的书面证明。 3、审批工作流程: (1)申请人向其所在户籍(居住)的区房产局提出申请; (2)区房产局在申请人所提供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对其资格进行初审; (3)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由区房产局在其所在户籍(居住)所在地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4)公示后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交办科室:各区房产局房改科。
购买人的资格认定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申请人户籍的认定。以申请人户口簿记载为准,认定其户籍所在区。 (二)家庭年收入的认定。申请人家庭收入按其被拆迁住房同户籍家庭成员合并计算。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年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离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凭上一年银行养老金领取单据证明其收入,未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离退休金发放单位出具其年收入证明;凡不能提供工作单位收入证明的,由其所在街道办事处比照居民申请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中收入核定方法开具证明; (三)拆迁补偿安置费的认定。拆迁补偿安置费以申请人与拆迁单位签定的《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为准。
由建设部等有关单位联合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对单身人士申购问题没有做明确规定,各地规定很不一致。
写你和儿子的名字,然后到公证处做一份比例公证(200元),你占1%,你儿子占99%,这样你可以做贷款,这样可以避免过户或遗产税等。
你和开发商签署的协议无任何法律效力: 1、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和任何人签署的所谓认购书均无效,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 2、开发商一房两卖是违法的,这两套房均不合法,你可以举报,我劝你赶紧拿钱走人,把风险降到最低。
兄弟你得看看那房本超过5年了吗? 如果是5年之内的话.你就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来购买了.而且你买完之后,新房产证上的产权属性还是经济适用房. 5年之外的话.你就不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了,买完之后房屋产权属性自动变成商品房. 5年之内税费: 营业税:5.5%(卖方缴纳) 个人所得税:1%(卖方缴纳) 契税:1.5%(买方缴纳) 印花税:双方各万分之五 综合地价款:现在卖出价和当年购买价差额的10% PS:由于现在经济适用房买卖的话不过5年,出售价格不能高于当时的购买价所以这10%的综合地价款就等于没有. 5年之外税费: 契税:1.5%(买方缴纳) 印花税:双方各万分之五 综合地价款:总房款的10% 而且经济适用没有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是已购公房才需要交纳的/呵呵!
你好 应该没有影响,这是婚前财产,如果一结婚就取消资格,那就要意味着离婚马上就要解决住房,这在北京现阶段是不可能的,所以他也就不会取消你的资格.. 至多会在平米数上少给一些,或是补一些钱..
第一.如果你能把握住你朋友的话,你可以用他的购房指标购买.然后等下房本之后再过户到你的身上. 第二.如果不过户有什么风险.呵呵.你说房本是别人的名字,哪天你朋友要是起了坏心眼,或者是突然出了什么事.到后面你哭都没法哭. 第三.按照现在的规定.过户到你名下.你能够把它卖了再买别的房.但是据说北京市政府要出台一个关系到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就是只能政府回购,就是说你要卖的话必须由政府是第一购买人. 如果是5年之内的话.你就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来购买了.而且你买完之后,新房产证上的产权属性还是经济适用房. 5年之外的话.你就不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了,买完之后房屋产权属性自动变成商品房. 5年之内税费: 营业税:5.5%(卖方缴纳) 个人所得税:1%(卖方缴纳) 契税:1.5%(买方缴纳) 印花税:双方各万分之五 综合地价款:现在卖出价和当年购买价差额的10% PS:由于现在经济适用房买卖的话不过5年,出售价格不能高于当时的购买价所以这10%的综合地价款就等于没有. 5年之外税费: 契税:1.5%(买方缴纳) 印花税:双方各万分之五 综合地价款:总房款的10% 经济适用房资格表是一年一审的.就是说这资格表拿到手之后你在一年之内没买经济适用房,那就做废了,以后要买就要重新申请过了.所以如果你以后申请不到经济适用房资格表的话.你就要等到5年之后再过户了.我建议你等下了房本就去办个公证去.这样保险一点!
买房的时候销售人员没有告诉你们贷款年龄只能到60岁吗?这种硬性的贷款限制规定销售人员不可能不知道吧,这种情况只能说明一点,销售人员工作的失误,建议找销售人员,让其向上级反映,这种问题对开发商来说是小事一件,而且本身是他们工作的失误,最多给他们掏点工本费。
房屋赠与和房屋交换一样,都要缴纳契税.所以说赠与和过户都是一样的.都要变更产权所有人,还要缴纳契税和营业税等费用.
当然要,只要银行给你放了贷,你就要在放贷日的下一个月开始还贷,期房也一样。不可老兄,只要房子好都是还20年从今天起还是20年,从10年以后还还是20年。
方法有二个,一是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由房地产行政监察部门依法查处.二是凭购房合同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你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退房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你可以凭当时的有效购房合同或协议向当地法院起诉。
写信到: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直接和律师联系.
1、印花税是成交价的万分之五(0.005%); 2、图表费应该是没有,没有听说过这个名目; 3、凭本人(原产权人)身份证可以申请领取复印件; 4、购买方需要缴纳契税,房地产产品在每次交易过户时都需要缴纳契税。
这条款的意思是:如果因为你的原因(收入或资质或其它种种原因)没有在60天内办下贷款,也就是你的贷款没做下来,银行不给你贷款,那么你就要在90天内把你原来想做贷款的那部分钱付清。否则就是违约,每天万分之二的违约金,直到到达清退你的条件。把你清退了你还是要交违约金。 这没有不合法,这算是你们再合同约定外的补充协议,你情我愿,只要你答了你就要服从,你就有义务去做。 没办法的事,你要想买就要签,不过你可以先在要贷款的银行咨询一下看看以你自己的条件你有没有做不下贷款的风险,一般只要你贷的不是太多不超百万都要以做下来。 开发商这么做是要回款,如果不约定的话它们60天以后还是收不到你那份钱,急死。
你的问题很复杂,涉及到了几个部门.一是国土局,二是规划局,三是建设局.而且各个部门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也不一样,国土部门是用土地法,规划部门是用规划法,建设部门是用建设工程方面的法规,如果三个部门各自处理你们这种情况,他们所给的答复可能都不一样,但是看上去却都不错,原因在哪呢,有可能三个法规有不衔接的地方(通常说的法律空白点),同时,本人不是本案当事人,对你的实际情况也不清楚,故很难回答你的具体问题.不过对这类问题的处理,本人认为是要有理有节,一是要依法办事,二是要讲究方法.方法一、可以先向相关部门反映你们的情况,以及收回土地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二、造成收收回土地的原因及其责任。三、涉及责任单位是否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四是收回土地的赔偿是不是到位,有没有法律规定的补偿额。所有的法律法规都应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同时,你们要求建房的报告是不是按时给予了答复等等,如果职能部门相互推诿,可以依法向政府信访。如果有职能部门乱作为和不作为现象,可以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切不可做过急或有违法事件发生,相信党、相信政府。
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在民间属于事实买卖关系.不能过户,不能处分.
你的提法很有新意,目前开发商还没有这么做,如果开发商以后为了吸引销售,改变营销模式,也有可能会这么做.这是开发商营销观念的问题.
无产权的房子尽量不去买,日后会很麻烦的。
没关系的.房屋买卖是要房产证的.那合同没用的.如果你的情况是房产证还没下来,但是合同又掉了的话,那你就要去开发商那里补一份合同啦
最好是能再补充条款中详细约定一些相关注意事项: 比如你担心这个房产是不是能买卖,那么可以约定:“如果该房产不能正常过户给乙方(买房),则中介方应该退还所交定金”。必要的话还可以约定如果不能正常过户给乙方,则中介方除退还所交定金外,还需要加倍赔偿等等。 产权证的真伪即使看到原件一般人也是看不出来的。 向你提供一些常见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补充条款供你参考: 1、入住时间的约定:...... 2、房屋交付与乙方(购买方)前所发生的水、电、物业、燃气、供暖等项费用由原来的业主负责结算清楚,(在此需要注意,如果你没有和业主直接减免并且共同签订合同,那么就要中介就上述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3、约定过户时间(注意:如果中介要求再过户先行给付房款或者首付款,那么就应该约定好在交付首付款之后最迟3个工作日内就应该去过户,否则,逾期一日由中介赔付若干元) 提示:如果中介不让你见业主或者不能和业主一起签订合同的话,那么很可能是在赚取你的差价,如果你确实喜欢这个房子又认可被赚取差价的话,那么就签合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