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一、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强化安全观念,维持高度警觉及高度责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擅于找到问题,严肃作好当值记录。
二、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管理24小时监控闭路电视和防盗报警信号,找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
三、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用于情况,若无怀疑情况过渡记录确切。
四、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在当值时对所仔细观察到的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展开详尽记录,并视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采行必要的措施。
五、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对视频监控图像内所再次发生的事故及其它紧急情况展开记录。
六、非监控室人员不许转入,任何人不许在监控中心会客聊天。监控中心的值班人员不许离开了监控室。
七、未经校长室许可,任何人不得查核、拷贝、用于视频监控图像。对图像信息的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需展开注册。 八、视频监控中心的视频监控图像不得擅自删减,不得藏匿、不存存留期限内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的原始记录;不得非法用于视频图像信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