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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过癫痫

11岁的时候有过两次抽风的经历,现在19了,偶感头痛(感觉像是某根血管一样的条形区域),请问这意味着什么呀?
h*** | 2007-03-28 18:53:29

全部答案(共1个回答)

    2007-03-29 21:18:27
  • 【概述】系多种原因引起脑部神经元群阵发性异常放电所致的发作性运动、感觉、意识、精神、植物神经功能异常的一种疾病。 现代医学认为发生癫痫的原因可以分为两类:原发性(功能性)癫痫和继发性(症状性)癫痫。
    
    【诊断】 
    一、临床表现:
    根据临床发作类型分为:
    ㈠ 全身强直-阵挛发作(大发作): 
    突然意识丧失,继之先强直后阵挛性痉挛。常伴尖叫、面色青紫、尿失禁、舌咬伤、口吐白沫或血沫、瞳孔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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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述】系多种原因引起脑部神经元群阵发性异常放电所致的发作性运动、感觉、意识、精神、植物神经功能异常的一种疾病。 现代医学认为发生癫痫的原因可以分为两类:原发性(功能性)癫痫和继发性(症状性)癫痫。
    
    【诊断】 
    一、临床表现:
    根据临床发作类型分为:
    ㈠ 全身强直-阵挛发作(大发作): 
    突然意识丧失,继之先强直后阵挛性痉挛。常伴尖叫、面色青紫、尿失禁、舌咬伤、口吐白沫或血沫、瞳孔散大。持续数十秒或数分钟后痉挛发作自然停止,进入昏睡状态。醒后有短时间的头昏、烦躁、疲乏,对发作过程不能回忆。若发作持续不断,一直处于昏迷状态者称大发作持续状态,常危及生命。 
    ㈡ 失神发作(小发作): 
    突发性精神活动中断,意识丧失、可伴肌阵挛或自动症。一次发作数秒至十余秒。脑电图出现3次/秒棘慢或尖慢波综合。 
    ㈢ 单纯部分性发作: 
    某一局部或一侧肢体的强直、阵挛性发作,或感觉异常发作,历时短暂,意识清楚。若发作范围沿运动区扩及其他肢体或全身时可伴意识丧失,称杰克森发作(Jack)。发作后患肢可有暂时性瘫痪,称Todd麻痹。 
    ㈣ 复杂部分性发作(精神运动性发作): 
    精神感觉性、精神运动性及混合性发作。多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及明显的思维、知觉、情感和精神运动障碍。可有神游症、夜游症等自动症表现。有时在幻觉、妄想的支配下可发生伤人、自伤等暴力行为。 
    ㈤ 植物神经性发作(间脑性): 
    可有头痛型、腹痛型、肢痛型、晕厥型或心血管性发作。 
    无明确病因者为原发性癫痫,继发于颅内肿瘤、外伤、感染、寄生虫病、脑血管病、全身代谢病等引起者为
    继发性癫痫
    。 二、辅助检查: 1.EEG、BEAM、Holter(脑电图、脑电地形图、动态脑电图监测):可见明确病理波、棘波、尖波、棘-慢波或尖-慢波。 2.如为继发性癫痫应进一步行头颅CT、头颅MRI、MRA、DSA等检查可发现相应的病灶。 3.腰穿CSF检查,可有改变。 【治疗措施】 ▲药物治疗: 1.根据
    癫痫发作
    类型选择安全、有效、价廉和易购的药物。 ①大发作选用苯巴比妥90-300mg/d。丙戊酸钠 0.6-1.2/d,卡马西平 600-1200mg/d等。 ②复杂部分性发作:苯妥英钠 0.2-0.6/d,卡马西平0.2-1.2/d。 ③失神发作:氯硝安定5-25mg/d,安定7.5-40 mg/d。 ④癫痫持续状态:首选安定 10-20mg/次静注。 2.药物剂量从常用量低限开始,逐渐增至发作控制理想而又无严重毒副作用为宜。 3.给药次数应根据药物特性及发作特点而定。 4.一般不随意更换或间断,癫痫发作完全控制2-3年后,且脑电图正常,方可逐渐减量停药。 5.应定期药物浓度监测,适时调整药物剂量。 ▲对于明确病因的癫痫,除有效控制发作外要积极治疗原发病。 三、对药物治疗无效的难治性癫痫可行立体定向术破坏脑内与癫痫发作的有关区域,胼胝体前部切开术或慢性小脑刺激术。 四、全身强直阵挛发作持续状态的治疗 1.积极有效的控制抽搐: ①安定,成人10-20mg, 小儿 0.25-1mg/kg,缓慢静脉注射至抽搐停止。随后将20-40mg加入葡萄糖液中以每小时10-20mg速度静脉滴注,连续10-20小时,日总量不超过120mg。 ②异戊巴比妥钠 成人0.5g溶于10ml注射用水中,以50-100mg/分速度缓慢静脉注射至发作停止。注射中要注意呼吸心跳变化。发作控制后应继续鼻饲或口服抗癫痫药物。 2.处理并发症:保持呼吸道通畅,利尿脱水减轻脑水肿,纠正酸中毒等。 五、癫痫遗传吗?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癫痫病不是先天遗传的,也并非不治之症。癫痫有很多不同的类型,大部分癫痫是后天获得性的。一部分癫痫确有遗传倾向,但遗传性并不非常肯定。从临床上来说,有遗传倾向的癫病一般比较容易治愈并有较好的预后。相反,后天获得性的癫痫如外伤、脑炎后遗症所致癫痫则相当顽固。除非男女双方均为癫痫病患者(其所生子女患癫痫的危险性为2%一4%),一般的癫痫病人应该都能结婚及生孩子。问题是在怀孕前后如何采取措施保证母子的安全。   影响胎儿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个癫痫发作本身,另一个是抗癫痫药物。这是患有癫痫的女性想要怀孕生孩子时必须考虑的问题。有些患癫痫的母亲只考虑吃药对孩子不好,而盲目减药停药,导致频繁的癫痫大发作,反而对胎儿造成了更大的伤害。药物的副作用固然可怕,但在医生的指导下,可以通过调整药物的种类和剂量而避免抗癫痫药物的致畸作用。因此,防止影响胎儿的正确方法是及时看癫痫的专科医生,早期进行咨询,同时,在没有发作或很少发作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抗癫痫药物的用量。一般认为胚胎发育早期的3周-8周最为重要,缺氧和药物可能对胚胎造成损害。尤其是癫痫大发作可能造成胎儿的缺氧,危害极为严重。因此,妊娠早期如有癫痫大发作的孕妇应考虑中止妊娠。非痉挛性的发作一般危害不大。大部分妊娠早期的癫痫大发作均是由于病人擅自减药停药所致。另外,对胎儿的影响主要来自母亲,患有癫痫病的父亲一般不必有所顾虑。   服用抗癫痫药物的妇女所生的婴儿发生各种畸型的危险性高于正常人群2倍一3倍。各种抗癫痫的药物对胎儿的影响也不尽相同,一般认为苯妥英钠、鲁米那、丙戊酸类药物有较高的致畸率,其它药物如卡马西平等也有一定的致畸性。另外,服用药物的种类越多、剂量越大,其危险性越高。   在怀孕过程中,由于内分泌及代谢的变化,约有1/3的病人癫痫发作可能加重,但大部分病人在妊娠期发作无变化甚至好转。妊娠期的癫痫妇女应常规服用叶酸及多种维生素,防止药物致畸和分娩时可能出现的出血倾向。   总之,服药中的癫痫妇女在怀孕前应在癫痫专科医生的指导下做好计划。在妊娠前半年就应将癫痫发作控制到最少限度,药物尽量由多剂减至单剂,维持能够控制癫痫发作的最低剂量。整个妊娠期要定期随诊,定期测定药物血中浓度,定期产前检查,包括B超检查。只要做好以上准备工作,90%的癫痫妇女是能够正常怀孕及分娩的,所生的宝宝也是健康的。
    1*** | 2007-03-29 21:18:27 59 7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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