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重申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 病例须2小时内报告
2005年11月12日 11:14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十一日电(记者 曾利明)国家卫生部今天透露,为加强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及调查处理,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卫生部重申加强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
卫生部强调: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凡发现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病例及疑似病例,城市必须在二小时内、农村地区在六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系统进行报告。
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法定报告单位,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主要内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安排专人动态监视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报告信息,及时审核报告信息,每日及定期汇总分析辖区内疫情及变化情况,并将分析结果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现重大疫情,应随时做出专题报告,并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规范传染病报告信息的管理,建立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审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汇总上报的网络直报疫情信息。
二,4万余家卫生机构进入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
作者:周婷玉 发布时间:2005-04-21 09:13:30
2004年报告的全国法定甲、乙类传染病中,有80%是通过网络直报的。截至2004年底,进入网络直报的卫生机构总数已超过4万家。
这是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20日在“全国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研讨会”上透露的。
在这些卫生机构中,包括1.4万多所各级各类县及县以上医院,占医院总数的93.21%;1.8万所乡镇卫生院,占乡镇卫生院总数的42.77%;还有3000多所疾控中心和近3000个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王陇德说:“今后,网络直报用户数将增加至8万个。”
卫生部于2004年1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37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试运行,于4月正式启用。2005年3月又在这一平台上启动了全国艾滋病、结核病网络直报工作。
网络直报系统包括国家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基础网络和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两部分。截至目前,已初步建立了连接乡镇、县(区)、地(市)、省、国家五级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和医疗卫生机构的多向信息传输网络,形成国家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的网络基础,并在中央、省、地(市)疾控中心建立了三级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平台。
来源:新华社
编辑:韩京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