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税款的问题!
我公司预付承包单位工程款时,按3%代扣营业税.然后是城建及教育费附加.还有1%的企业所得税,这样代扣对吗?
有些地方的税务机关会要求项目方在支付工程款的时候扣下税款,这种主要是针对个体包工头来说,如果是,你的做法基本正确,但那1%不是企业所得税,是个人所得税,另外可能还有一些地方附加你没有代扣,这要咨询清楚。 如果你是总承包人,那也是这么处理的。 现在主要问题是你代扣的地方附加可能没有代扣完,比如有些地方还有堤防费(防洪保安费)这些项目。
这样问题的关键在你单位代扣的税款向哪个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也就是应税工程的施工地的地方税务机关.你公司是总承包人吗?如是你单位作为总承包人需要代扣代缴分包人需要缴纳的营业税当然包括营业税及城建及教育费附加(城建税需要根据应税工程施工地方来确定).一般来说,你是不能代扣企业所得税,因为企业所得税是向企业经营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如你单位不是总承包人,则你单位不需要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问:向国外付专利费或认证费,国内企业需要代扣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吗
答:代收所得税,不缴纳营业税。 根据国税函发[1998]757号及国税函[1999]788号文件规定,国内支付单位与外国企业签订借贷、技术转让、财产租赁等合同或协议...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