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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和总公司互相开发票吗?汇算清缴是各缴各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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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和总公司互相开发票吗?汇算清缴是各缴各的吗?

分公司可以和总公司互相开发票吗?汇算清缴是各缴各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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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11-27 21:19:50
    如果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是独立核算的,可以相互开发票,但开发票的时候,要注意按市场公允价格来计算劳务、商品的价值,不能按自己的需要来计算,这交关联交易。如果关联交易与市场交易相差太多,税务机关有权按市场交易来调整。
    至于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如果在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独立核算的情况下,可以分开汇算,但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是税务机关的调整重点。
    如果相互之间不是独立核算的,而且又是在同一个区域内(县、区以下的行政区域),或者经税务机关审批同意汇总缴纳的,可以汇总来汇算企业所得税,但总、分公司之间的交易,一般不得开发票,如果属于跨区域调拨货物等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才能开发票。

    1***

    2006-11-27 21:19:50

其他答案

    2006-11-27 21:26:55
  • 一般情况下,分公司如果是独立核算,可以和总公司相互开发票,各自进行汇算清缴;反之,分公司如果不是独立核算,就不可以和总公司相互开发票;分公司的帐务、报表汇总到总公司,由总公司进行汇算。

    林***

    2006-11-27 21: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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