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本质属性的界定是什么呢?
无形资产本质属性的界定是什么呢?
对无形资产本质属性的界定实质上是对无形资产概念的界定。无形资产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分为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
从这个概念中可以看出,无形资产的本质属性界定为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只要具有无实体性、长期性、非货币性等特征,都可以认定为无形资产。有人依据这一特征认为无形资产本质属性是无形的固定资产,是有形资产的对称。因为它与有形资产具有共同的特性。主要表现在,两者都在有效的经济寿命期间由企业所控制和使用,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服务;两者都能为其持有人带来预期的经济利益,受益的多少与其维护和利用的程度有密切的关系;两者都具有长于一年的预期使用寿命和较高的单位价值,与流动资产形成鲜明的对照,两者的价值转移都是非一次性的,即在其受益期间内逐渐损耗,一部分一部分地加入成本,然后通过产品成本价值的补偿,将其逐步收回。
但需要注意,无形资产价值虽然也采用逐步转移的方式摊销,但绝不存在类似固定资产本身的“实物”补偿问题。如专利权的价值摊销所积累的资金,不一定也不可能用来更新同样的专利。显然在具体事物的理解上难以把握,缺乏理论的严密性和解释权威,在无形资产资源的构成要素,即人力资源、知识产权资源、管理模式资源和市场资源上分辨不清。
笔者认为,在传统的工业经济时代,有形资产的投入起决定性作用,而在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是企业的重要综合资源。无形资产除具备无实体性特点之外,还仍具有产权的独占性及可转让性,收益的不确定性,使用价值的长期性等特性。因此,将无形资产定义为“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在长于一年的未来期间,为企业带来不确定经济利益的,可以自由转让的各项经济权力”。
这样既克服了“无形固定资产”论的矛盾性,又解决了理解上过宽或过窄的问题。
答:新无形资产准则的积极影响: 1.客观反映无形资产价值,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新准则规定,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工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