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的怎么样办理?
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的怎么样办理?
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 (一)适用范围:办理随迁入户人员。 (二)所需材料: 1。结婚证; 2。全家户口本; 3。随迁人员原户籍村(居)委、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分别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4。节育证明。
其中属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未落实结扎措施的,提供近3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己落实结扎措施的,提供本市市或区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复核后换持的“深圳市节育手术证”; 5。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下列不同材料: ⑴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⑵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该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计生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如无二孩生育审批表的,由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和县(区)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生育二孩政策依据证明,并根据实际情况另需提供下列不同材料: ①一孩病残儿的,提供病残儿鉴定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②原农业人口生育二孩的,提供农转非户口底册复印件(派出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③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提供孩子与父母不同时期的合影照片,并根据核实部门要求带小孩目测; ④收养的,提供收养证; ⑤其他情况生育二孩的,提供生育时当地市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有关生育政策文件。
6。属于政策外生育人员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 (三)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 办理部门:拟迁入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递交申请,工作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复印件退原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
答: 1、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或有离婚史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