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及其效力有什么内容?
调解书及其效力有什么内容?
1、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争议的主要事实;协议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同时,双方当事人要签名或者盖章,由承办人署名并加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印章后生效。 采集者退散 2、生效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中大网校论坛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并同时抄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中大网校论坛 3、对经过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或双方反悔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答: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 调解依据; (2)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3) 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4) 各方的损害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