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育保险不予报销范围是怎样的?
南京生育保险不予报销范围是怎样的?
(一)下列情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1、就医时未按规定使用《社会保障卡》; 2、非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抢救除外); 3、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4、治疗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等; 5、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 6、新生儿的医疗费用。 (二)下列情形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基金不予支付。 1、违反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非法选择胎儿性别、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等原因造成妊娠终止的; 3、异位妊娠、葡萄胎等原因致妊娠终止的; 4、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药事事故等致妊娠终止,有第三方赔偿责任的; 5、不符合生育保险规定支付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
答: 下列情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①就医时未按规定使用《南京市民卡》; ②非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抢救除外); ③在国外或港澳台地...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