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泉州户口迁入手续是怎样的?

首页 泉州人流手续

泉州户口迁入手续是怎样的?

泉州户口迁入手续是怎样的?

提交回答

全部答案

    2017-09-27 20:41:43
  •     1。派出所户籍窗口收到户口迁移信息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及《福建省居民户口网上迁移业务受理回执单》,属投靠亲属入户的还应携带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对于迁入地注销《居民户口簿》的,同时还应告知申请人携带户口迁移人原《居民户口簿》。
         2。派出所户籍窗口根据准迁信息,对选择迁入地办理原《居民户口簿》注销的,整户迁移的应收缴原《居民户口簿》并加盖作废章;非整户迁移的,应在原《居民户口簿》内迁移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上加盖迁出注销章。   3。对于迁出地派出所“不同意迁出”的,系统时会自动撤销准迁信息。
      迁入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在收到“不同意迁出”信息时,应立即告知申请人不予办理迁入原因,并对《福建省居民户口网上迁移业务受理单存根联》进行作废,同时收回申请人的《福建省居民户口网上迁移业务受理回执单》。   4。公民选择户口簿由迁入地注销,迁出地派出所已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由于特定原因要求中止办理户口迁移的,迁入地派出所应先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并告知公民回原迁出地公安机关重新申请办理户口迁回手续。
         5。派出所户籍窗口在收到迁移信息后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在接到通知后40日内不及时到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的,工作人员应在期满后5个工作日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杨***

    2017-09-27 20:41:43

类似问题

换一换
  • 公务办理 相关知识

  • 社会热点
  • 社会民主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问答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