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买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办理了预告登记开发商应该向谁交房?

买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办理了预告登记开发商应该向谁交房?

2013年5月,甲与乙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甲购买乙公司开发的 一处期房。甲交纳了购房定金和首付款。合同约定,待房屋建成交付甲后20 日内,双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登记。
就在合同签订后第二天,甲到房产部门办理了该期房的预告登记。5个月 后,就在该期房即将完工之际,乙公司将其以更高的价格卖给了丙。房屋建成 后,乙公司将房屋交付给丙,丙人住。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涉讼 房屋归甲所有,乙公司赔偿甲的损失。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甲的诉讼请求。

全部答案

  •    预告登记,就是为保全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而将此权利进行的登记。 将债权请求权予以登记,使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动产物权登 记请求权所为的处分无效,以保障将来本登记的实现。 预告登记作出后,并不导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或变动,而只是使登记申请 人取得一种请求将来发生物权变动的权利。
      纳入预告登记的请求权,对后来发 生与该项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排他效力,以确保将 来只发生该请求权所期待的法律结果。因此,预告登记是与异议登记同时构成 不动产登记中的重要内容。 预告登记后,卖方就不能随意处分该期房或其他不动产,如果卖方处分了 该期房或其他不动产,出现“一房(物)二卖”的情况,由于预告登记的存 在,其他人不能取得该期房或者不动产的所有权。
      这样就有效地防范了 “一房 (物...全部

       预告登记,就是为保全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而将此权利进行的登记。 将债权请求权予以登记,使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动产物权登 记请求权所为的处分无效,以保障将来本登记的实现。 预告登记作出后,并不导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或变动,而只是使登记申请 人取得一种请求将来发生物权变动的权利。
      纳入预告登记的请求权,对后来发 生与该项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排他效力,以确保将 来只发生该请求权所期待的法律结果。因此,预告登记是与异议登记同时构成 不动产登记中的重要内容。 预告登记后,卖方就不能随意处分该期房或其他不动产,如果卖方处分了 该期房或其他不动产,出现“一房(物)二卖”的情况,由于预告登记的存 在,其他人不能取得该期房或者不动产的所有权。
      这样就有效地防范了 “一房 (物)二卖”的行为,保护了进行预告登记的买方的利益。 本案中,甲与开发商乙公司进行了预告登记,在预告登记的有效期间内, 乙公司任何处分该房产的行为都不会发生物权的效力,据此乙公司应该向甲交 付房屋。 乙公司“一房二卖”,又将涉诉房屋卖给丙,丙只是取得对乙公司的债权, 只能向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十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 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 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 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收起

    胡***

    2017-02-27 14:08:14

买房准备

看房选房

点击加载更多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