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单位审查有关单证后,如果所发货物的品种、规格、质量等与双双签订的合同不符,或者因其他原因对收款单位委托收取的款项需要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的,应在付款期内出具“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结算全部(部分)拒绝付款理由书”,连同开户银行转来的有关单证送开户银行。“拒付理由书”一式四联,第一联(回单或付款通知)作付款单位的支款通知;第二联(借方凭证)作银行付出传票或存查;第三联(贷方凭证)作银行收入传票或存查;第四联(代通知或收账通知)作收款单位收账通知或全部拒付通知书。全部
答: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开户银行收到通过委托收款寄来的商业承兑汇票,将商业承兑汇票留存,并及时通知付款人。...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填制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详情>>
答:这么坑爹,不至于吧.不用写了.找他私下协商吧.如果有公证人员在签字前还可以有的回旋.但是现在那张银行承兌汇票直属权利是银行.而那张票据本身也就是银行开出,无效啊...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