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类会计科目核算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呢?
资产类会计科目核算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呢?
(一)三类金融资产的核算问题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的主要问题有三点:一是初始价值确认。除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确认,交易费用单记损益外,另二者相同: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交易费用。二是公允价值变动怎么处理。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持有至到期投资按摊余成本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
三是减值准备的处理问题。交易性金融资产各期公允价值变动计人当期损益了,每期都调整了价值,因此期末不再计提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计人“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要注意的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已计入“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减值的部分要同时转出。
(二)长期资产和非长期资产减值问题新会计准则将所有资产的减值统一设置了一个科目“资产减值损失”,但涉及到具体核算时,要注意不同资产减值时对应科目的确定。如,应收账款计提减值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而存货减值时,贷方科目是“存货跌价准备”;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时,贷记“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类似的,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等。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时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当引起其减值的因素已经消失,应将计提的减值转回,直至恢复其账面成本。但要注意的是,有些资产已经计提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采用成本模式进行资产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资产。
特别注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债务工具和权益工具资产减值转回的不同处理。 (三)待摊费用问题新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应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但却取消了“待摊费用”科目,只简单的说发生待摊费用时直接计入相关费用科目,这样就无法体现以权责发生制作为处理基础。
对这个问题目前有以下几种处理意见: 第一种观点,支出发生时一次计入损益。这种观点认为,待摊费用是企业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摊销期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费用,支出发生时一次计入损益与分期摊销计人损益对全年的损益影响是一样的。
但笔者认为这样处理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基础,没有严格划分费用的受益期间,不能正确计算各个会计期间的成本和盈亏,不能体现“谁受益,谁负担费用”。如2007年12月支付2008年的报刊杂志费,是不能计入2007年损益的,而2008年1月支付2008年的报刊杂志费,也是不能全部计入2008年1月份的损益的。
第二种观点,不增设“待摊费用”科目。企业预付保险费、预付报刊订阅费、预付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时,在“预付账款”科目核算,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付款项”项目中反映。“预付账款”科目主要用于企业购销和提供劳务等业务中,将待摊费用计人此科目笔者认为不很合适。
第三种观点,设置“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因此,企业如有预付保险费、预付报刊订阅费、预付以经营租赁方式租人固定资产的租金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等业务,可以增设“待摊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中反映。
笔者倾向于同意此观点,这样处理既符合权责发生制的处理基础,也不违背新会计准则关于科目使用的原则规定。
答:一、“待处理财产损溢”属于资产类科目,是一个双重性质的帐户,用于核算企业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或毁损。该帐户的借方,登记待处理财产盘亏或...详情>>
答:你好,会计证每年都必须参加年检的,年检之前都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但继续教育培训的模式有很多种,有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培训、有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有网络继续教...详情>>
答:会计证连续2年不参加继续教育,就会作废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