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明确建筑物的哪些情况?
在开展建筑物估价时,必须明确建筑物的哪些情况?
(1)坐落位置及所在区域其他类似建筑物的情况。 (2)建筑物面积的大小,包括基地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绿地面积、实用面积等。 (3)用途,包括各类用途的面积分配和楼层分布,如商住楼的商场面积、办公面积及公寓面积等。 (4)建筑结构。
(5)建筑层数。 (6)建筑高度。 (7)附属设施状况。通常将建筑物划分为建筑物主体和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对电梯、空调等附属设施需单独考虑。 (8)装修情况。分为外装修和内装修,需了解装修的标准、质量和所用材料品质。 (9)建筑物的新旧程度和建成年月。
(10)建筑物的外观。 (11)建筑物的平面布局。 (12)建筑物的产权情况。是完全产权还是有限产权,是否已出租,是否已抵押,产权有无纠纷,建筑物座落的土地的权利情况。 (13)其他情况。若是新建筑物要了解施工质量;若是建筑物某一部分,要了解其所处的楼层和朝向;若是期房,要了解开发商、承包商、施工者、设计者及物业管理者的情况。
答:1、获取估价业务 (1)被动接受 (2)主动争取 (3)自有自估 2、受理估价委托及明确估价基本事项 (1)明确估价基本事项包括:明确估价目的、明确估价对象、明...详情>>
答:这个还是有很多的。 唐云美术教育地址:郴州市北湖区电话:13365855776 星德教育地址:郴州市苏仙区电话:(0735)8881442 湖南高等教育中心地址...详情>>
答:计算机科学40年代数字计算机产生后,计算技术(即计算机设计技术与程序设计技术)和有关计算机的理论研究开始得到发展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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