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心动过缓,就是指在正常安静状态下,人的心跳每分钟的次数低于正常值。成人心率正常值的范围为每分钟60 ~ 100次。如果心率低于每分钟60次,就为心动过缓;超过每分钟100次则称为心动过速;而超过每分钟80次,则称为心率偏快。人的心跳过快或过慢,如果明显地超过正常范围,并伴有心律不齐,就会感到不舒服,如产生胸闷、憋气、精神不安等症状,则称为心悸。一般来说,心动过缓分为功能性(生理性)和器质性(病理性)两大类。如果一位心率低于每分钟60次的人,但无心脏病史,血压基本正常,年龄60岁以上,血脂、血糖、心电图检查均正常,平时又经常运动,也无心悸、头晕、视物模糊、四肢麻木、无力等症状,这就属于功能性心动过缓,不能作为心脏病的依据。相反,如果最近1个月左右突然心率偏慢,血压异常升高或降低,并伴有胸闷、心悸、烦躁、心前区不适、阵阵眩晕等症状,有可能是器质性心动过缓,应及时上医院做必要的检查。根据检查结果,以明确有无器质性心脏病(如冠心病等)。因此,单纯的功能性心动过缓不是心脏病,只有确诊为器质性心动过缓,才是心脏病的一种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