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区一次性住房补贴资金划转程序有哪些?
金华市区一次性住房补贴资金划转程序有哪些?如何管理呢?
一、划转程序 ⑴符合条件的职工申请经审批核定后,单位将所需补贴资金(除原已存入专户的单位住房资金外)存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户(市建行营业部920300149;市工行铁岭头支行 1208013029881002062;市农行婺江东路分理处 665201040000739)。
⑵单位根据本次需补贴情况填写《住房基金用款申请表》、《金华市区住房货币化分配补贴资金划转清单》,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划财务处,经审核无误予以确认验资。 ⑶职工的补贴资金由计划财务处按单位本次补贴数予以划转,记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户职工个人一次性住房补贴帐户内。
⑷单位在为职工办理首次补贴资金划转时,到管理中心领取《住房货币补贴存折》并交职工个人保管。 二、管理说明 以上一次住房补贴记入职工账户后,按照“申请报批,统一管理,专项使用,严格监督”的原则进行管理转移、支付等手续按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办理。
因参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利息结付也与住房公积金相同。 。
答: 一、 条件及标准 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由单位按规定发给一次性住房补贴和工龄住房补贴。 现行规定为每平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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