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责任的损失赔偿怎么计算?
质量责任的损失赔偿怎么计算?
1.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造成或者非施工造成的,先维修后算账;不可抗力的,按国家政策各方分担 2.质量保证金: 合同约定的,从应付工程款中预留保证金,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用于缺陷维修的资金 (1)缺陷责任期:6个月、12个、24个月,具体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从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国有投资,按照工程结算价款总额5%左右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可以参照执行 (3)质量保证金的返还 履约到期,申请返还,发包人收到申请14日内核实,核实后14日内返还承包人
答: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通过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 权利的有效时间。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必须在其知道权利受到损害或能够知道...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