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有关国家的儿科专家们根据小儿的解剖生理特点,在成人SIRS诊断标准的基础上,修改制定出小儿SIRS的诊断标准如下:1. 中心温度>38.5X1或<36T。2. 心动速度平均心率>同年龄组正常值2个标准差以上(无外界刺激、慢性药物或疼痛刺激),或不可解释的持续性增快,超过0.5~4小时;或<1岁出现心动过缓,平均心率<同龄组正常值第10百分位以下(无外部迷走神经刺激及先天性心脏病,亦未使用P-受体阻滞药物),或不可解释的持续性减慢超过0.5小时。3. 平均呼吸频宰>各年龄组正常值2个标准差以上;或因急性病程需机械通气(无神经肌肉疾病),也与全身麻醉无关。4. 白细胞升髙或下降(非化疗的白细胞减少症);或未成熟中性粒细胞>10%。符合上述四项标准中的两项,其中一项必须包括体温或白细胞计数异常才能诊断为小儿SIRS。目前认为SIRS只是危重症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病理生理阶段,未视为单独的疾病,但任其发展下去可致多器官功能障碍甚至多器官功能衰竭,故受到临床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