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转股价格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降低转股价格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例如,鞍钢转债(125898)规定,当鞍钢新轧A 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 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到80%,发行人可以将当期转股价格进行向下修正,作为新的转股价。20%(含20%) 以内的修正由董事会决定,经公告后实施;修正幅度为20%以上时,由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公司董事会行使此项权力的次数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一次,修正后的转股价应不低于1999 年6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值2。08 元人民币和修正时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并不低于修正前一个月鞍钢新轧A股股票价格的平均值。 (2)修正程序因按本条第 (1)款向下修正转股价时,公司将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可转债转股。
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 强制性转股投资者持有可转换债券转股时,分为自愿转股(如上所述)和强制性转股两种形式。强制性转股的有关条款在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时就实现定制好, 由于该条款关系到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因此,在投资可转换债券时应详细阅读该条款内容。
答:转债知识入门:如何计算我的股票可配售可转债比例?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对公司老股东进行配售,采用的配售比例方法并不一定相同,以深市的鞍钢转债(125898...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