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并非如此,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降血脂药 物。这是因为高脂血症引起的动脉粥样硬化是个慢性过程,所以妊娠期不用降脂药物,对治疗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的远期效 果影响甚少。而且,胆固醇及其生物合成途径的其他产物是胎儿 发育的必需成分,包括类固醇和细胞膜的合成。他汀类降脂药物在降低胆固醇生物合成的同时,也减少了胆固醇生物合成通路的 其他产物。所以孕妇服用这类降血脂药物可能有损于胎儿。降血脂药物及其代谢产物是否经人乳分泌,目前还缺乏研 究。由于许多药物经人乳分泌,而且因降脂药物有潜在的副作 用,因此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降脂药物。活动性肝炎的患者不宜使用降血脂的药物。因为这类降脂 药物在肝脏代谢,因而可加重肝脏的损害。此外必须强调,并 非所有的冠心病患者都适合进行降低胆固醇的治疗,70岁以上 高龄的老年患者,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痴呆、晚期脑血管疾 病或活动性恶性肿瘤的患者,都不宜采取降脂治疗。有下列危险因素中的两项应采取降血脂药物治疗:男性早 发冠心病或有家庭史,吸烟,高血压,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降 低,糖尿病,肥胖,脑血管病变或周围血管病以及胆固醇和低 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增高者。患者应尽早降血脂,以预防冠心病 的发生,对脑血管病也有预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