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症性厌食1.有意节食导致体重明显减轻,至少比原来体重或标准体重减轻25%。
2.对自身体象的感知歪曲,担心自己发胖甚至已经严重消瘦,但仍然认为自己太胖,医生的解释、忠告无效。
3.有意控制进食量,为了减轻体重,不惜代价采用人工引吐、过度运动及导泄等方法,严重者发展成恶液质并可导致死亡。
4.女性有闭经,男性表现为性欲低下或性功能减退,青春期前儿童则表现为性器官或性征发育延迟或停滞。
5.并非由慢性消耗性疾病、脑肿瘤、吸收不良综合征等小肠疾病、超重者的减肥、抑郁症或精神分裂症等重性精神病所致的体重减轻或继发节食,而是由于个体易感素质与心理社会因素综合起作用的结果。
6.多见于女性,少数有间歇发作的暴饮暴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