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信广告宣传语
很多人获取购买房屋信息的渠道,来源于楼盘的各种广告。殊不知房地产广告,是开发商雇佣写手炮制的“美好愿望”,这个愿望能不能实现,最主要的是,取决于开发商的实力和良心。
“超大赠送”“绝版户型”“城南销冠”……现如今,房地产商的宣传口号让消费者“雾里看花”,还有的楼盘“建筑面积101平方米,实得面积123平方米,实际价格不足5000元”,更让消费者摸不着头脑。
很多人获取购买房屋信息的渠道,来源于楼盘的各种广告。殊不知房地产广告,是开发商雇佣写手炮制的“美好愿望”,这个愿望能不能实现,最主要的是,取决于开发商的实力和良心。
解决之道:要到现场去实地调查、走访、分析,找可靠的专业人士请教,找老业主了解真实现状。
迷信专家学者
现在所谓的专家学者满天飞,各个领域的专家都在“研究”...全部
迷信广告宣传语
很多人获取购买房屋信息的渠道,来源于楼盘的各种广告。殊不知房地产广告,是开发商雇佣写手炮制的“美好愿望”,这个愿望能不能实现,最主要的是,取决于开发商的实力和良心。
“超大赠送”“绝版户型”“城南销冠”……现如今,房地产商的宣传口号让消费者“雾里看花”,还有的楼盘“建筑面积101平方米,实得面积123平方米,实际价格不足5000元”,更让消费者摸不着头脑。
很多人获取购买房屋信息的渠道,来源于楼盘的各种广告。殊不知房地产广告,是开发商雇佣写手炮制的“美好愿望”,这个愿望能不能实现,最主要的是,取决于开发商的实力和良心。
解决之道:要到现场去实地调查、走访、分析,找可靠的专业人士请教,找老业主了解真实现状。
迷信专家学者
现在所谓的专家学者满天飞,各个领域的专家都在“研究”房地产。但每一个所谓的专家,其所有的言论背后一定有其根源。只要我们认真看一下这些专家所处的环境,就知道他在为谁说话。比如政府机构的专家学者,那些只是御用文人,没有任何实战经验,君不见北大教授就依照经济论打赌打输了吗?
而一些房地产商赞助的研讨会论坛,由房地产商支付报酬的专家学者嘉宾,他们讲的话能为老百姓着想吗?据说郎咸平先生参加房地产商的活动出场费已经在6位数之上了,这个费用自然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的。
您想房地产商出钱请专家学者为老百姓说话,您觉得世界上会有这样的好事吗?其实很多所谓的专家学者,很多连自己买房的过程都没经历过,根本不知道第一线的真实现状,可能住的是国家分的或房地产商送的房子,他们哪知道普通老百姓的艰难!
解决之道:普通老百姓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清醒,千万不要迷信所谓的没有任何实战经验整天纸上谈兵的专家学者(从某种程度上说如果要实在效果的话还不如去听一个可靠的经验丰富的一线房产中介人员的话)。
其言论只能作为宏观参考指标之一。
买房可以一次性到位
这是一个让很多人犯理念错误的观念。有的人甚至为了所谓的一次性到位花费了很大成本,到后来卖房时才发现自己是浪费的。
比如单身时买房本可以考虑位置好的小户型,结果为了大面积买在了远郊;有人考虑买房孩子上学是否方便,其时他才刚刚结婚……
现代社会发展迅猛,各种新东西层出不穷,也许你今天的想法确实是这样,但过几年,你的家庭、工作需要、职业改变、经济收入等等也许会发生变化,到那时你的计划和想法又会不一样。
解决之道:一次到位只是你目前阶段“归宿式”的想法,发生变化的可能,要比什么都没变的可能大得多,因此不要早早就背着房子这个沉重的壳吧,看得轻松点。
只买便宜不买贵的
俗话说:人不识货钱识货。只图价格便宜,是很难买到好东西的,虽然谁都知道便宜无好货,却总希望自己是那个捡缺的人。
请记得,贵一定有贵的价值,对于房子,便宜的会越来越便宜,贵的永远更贵。这就需要用未来的眼光来看现在。
解决之道:不要买已经透支未来很多年的房子,当然有些低价的房子,如果你清楚它所处地段的规划,也是一种投资。
租房不如买房
这个问题又是一个很多普通老百姓的观念问题。
一直以来也有很多人在争执不已,打了很多口水战。在参照“死穴”八的情况下,如果你是买一个泡沫资产,买是一种很大的损失。我们来算一笔账:现在的商品房的月供和资金基本上是差距很大的。根据调查,月供5000元的房子,租金最多只能租2500元~3000元左右。
而买房子首付加上装修和家具电器用品,至少前期也要拿出一二十万元甚至几十万元,还要月供(一年也要好几万元)。但如果您先租房住一年二年,最多也就几万元租金,您把这几十万元去做一些投资,赚回来的钱一定会比你支付的租金多。
解决之道:好好地计算后,再选择买或者租。
使用年限70年
不就是70嘛,不错,是70年,但是你的房屋还有70年可使用吗?中国目前的《物权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年限是70年,很多购房者以为这70年就是从自己签合同的那一天开始算,甚至很多人以为这70年是从自己拿到房产证那天开始计算,其实这个70年是从开发商从政府手中签下土地使用合同的时候开始算起。
因此,乐观地设想,开发商一拿到土地后没有任何空置,立即盘到资金开工建设,估计待得盖成高楼,卖到你手里也有两三年时间,所以,房屋使用年限在65年至68年居多。
解决之道:购房前请认真了解一下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年限,请记得:工业用地一般是20年,商业用地是40年,综合用地(商业、住宅、办公)是50年,住宅用地是70年。
收起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不可能,我们买房后开发商共给我们开两张票。一张是首付款的还有一张是银行贷款总额,押在银行的是产权证。
不按时办理产权证将承担相当于预期贷款利息的违约金 不动产物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而是否拥有产权证是能否充分行使这四项权利的标志,在没有产权证的情况下,业主行使房地产权利是有显著瑕疵的,具体表现在不能正常地将房屋抵押、出租及转让等交易形式上,因此,没有产权证极大地影响了房屋价值的充分实现。 对于广大业主来讲,虽然上述权利的行使因没有产权证而受到影响,但如果起诉到法院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违约赔偿责任,又往往因为难于举证实际损失额而不被法院支持,《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完全解决了业主举证难的问题,即“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目前实行的标准为日万分之二点一(年利率为7.665%)。 但业主在行使赔偿请求权时一定要慎重,不可贸然起诉,应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重点应了解产权证未能办理的原因是否是开发商造成的。多数情况下开发商未能及时办理初始登记的原因是进件不全或有些费用没交齐,房管局依法不予办理,这些情况显然是开发商的原因。但有些是业主的原因造成的,如没交契税、房屋尾款没交齐,开发商依法行使抗辩权等。
开发商一般都会尽快办理的,但是他不会给你签这个补充协定的。现在据说有新的规定,商品房在交房后90天内就能取得房产证。
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违约责任。
当事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协议,应视为双方一致的约定,双方都应遵守。如果一方有违约,则应按照协议规定的条文进行赔偿。既然这份购房协议已有对2万元的约定,那就应该按照合同执行,因此开发商不退是合理的。 开发商所应提供的图纸资料可能是专利技术,或仍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专有技术,或是受诸多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还有可能是不受任何法律保护的普通的,人所共知的技术资料。由于你们只是约定对所开发的技术成果共同享有,因此,开发商所提供的图纸资料只归开发商拥有其知识产权,您不能享有或共同享有。 若开发商不按约定提供其图纸资料,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你可以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或承担赔偿您的损失的违约责任。以上违约责任,您可以自由的,合理的要求开发商承但。
解答如下: 在银行抵押的房屋在抵押权注销之前,是无法办理备案手续的,而没有备案手续的合同,是不能申请办理贷款手续的.建议您尽快要求开发商完成此手续.
买保险,财产以外保险,在海边的住户这个保险还是要买地
理论上说是完全可以的,但实际操作难度较大!
如果是因为开发尚手续问题您可以选择退房,现在来说签合同之前都可以退。如果您很喜欢该项目又不着急住也可以等等但要先考察手续
只要美签证时合同时可以退的,我也刚买的期房,我也咨询过,再说了协议上也有注明是可以退的,你的协议没有注明吗,你在好好看看你的协议书,如果没有的话是不合理的
关键要看你买卖预售合同上是怎么约定的,而且,你说他已经2次延期了,应该说每次延期他都应该有书面的东西来告知你们为什么延期,延期多久,如果再延期该怎么赔偿,不然,他这样2次延期本来就是违法行为,你当然可以向他索赔,包括利息。如果都有约在先的话开发商也不同意赔利息的话,那你可以向法院起诉他们。
如果你在购房时所签合同中没有签订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则你当然没有土地使用权。 至于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权属,你可以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查询,一般情况仍然归开发商所有。 如果今后到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的,使用权者可以申请续期,但要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在个区县的房地局的交易所办理备案,加盖“XX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商品房预售预购登记专用章”字样的章和经办人章,购买已取得大产权证的商品房是不需要备案的
我是研究房地产的专家,我建议你最好别买,因为这是施工时管道后安装,没有在管道周围采用水泥现浇,修理非常麻烦,而且修理好以后也容易漏。就象没有得胃病的人,什么都可以吃,但是一旦得胃病,能够治好,但是难根治。买房子的钱不是小数目,符合你标准的房子还会有的。
王立宏律师答:购买车位不属于租赁合同关系。可以购买。
王立宏律师答:登记分为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和房屋产权登记。你所说的应该是预售合同备案登记。预售合同备案登记时间应该是在买卖双方正式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到房管部门办理。当然,买受人此时至少已经支付了首付款。
王立宏律师答:因房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不具备交房条件,你可以拒绝办理入住手续。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事业单位人员也是分级别等次的。 事业单位现也有临时工(只签用工合同),固定薪水+部门节假日奖金+社保 正式工,工作多年老员工 薪水+奖金+社保等 正式编制人员 属该单位在编制人员 薪水+奖金+社保+住房公积金+交通工具(车) 公务员 基本同上
在上海有两种方法: 1、退休后一次性取出; 2、购买房产,在每年3月可以申请使用。具体的还要咨询建设银行。
很多房产网站里都有计算器的,比方上海的很多房地产网上就有很多.
各个省市规定不尽相同,但原则基本差不多。 —————————————————————————————————— 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5. 出国、出境定居的; 6. 户口迁出本市区,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9. 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10. 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 办理提取的一般操作程序: 1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持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条件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初审: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提取情形及相应证明材料是否真实进行初审,属实后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单位申请: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将经初审后的职工申请证明材料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 4中心核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查验,并按核准后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转帐支付给申请单位,由单位支付给申请职工。 对因单位破产已领取住房公积金封存证明(包括领取封存通知书后单位破产)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由申请人持封存证明和符合提取情形的证明材料,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现金支票给申请职工。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 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由单位办理,遇特殊情况也可由个人办理。(您属于特殊情况,可以自己办理)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所购住房为自住住房;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在申请贷款之前,已连续一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购买住房总价30%(含)以上的自有资金作为购房首付款; 6有委托人认可的保证人提供担保,并以所购房屋作抵押; 7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要看你是国管还是市管的,费用和时间都不一样的,市管要40个工作日左右,国管是2个月左右,要快的话可以交加急费会快些,单也要30个工作日,尾款到卖房手中要看你的新房本什么时候下发并做完低压登记后银行才会放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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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医疗、失业和住房公积金都是国家规定的单位必须为个人缴纳的,因此你可以要求单位为你缴纳。 缴纳后,如果你2002年购房款已付清,就不能支用,只有等你下次购房时才能使用。如果你2002年购房采用按揭贷款,就可以支用。每年的支用额要小于等于你每年贷款还款额。
职工到贷款银行的网点领取“职工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须知,贷款职工凭《买卖契约》原件、首付款收据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贷款银行审查完上述资料后为贷款职工发放住房贷款文本,贷款职工凭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账号查询公积金缴存情况,贷款银行根据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情况为贷款职工计算并商定其可贷额度和可贷年限,借款人填写住房贷款文本,并按要求将提供的材料粘贴在指定的区域中,借款人将住房贷款文本带到售房单位加盖担保章,并付清剩余房款,贷款银行审查职工贷款资料后,通知经审合格的职工办理公证、抵押手续,职工在贷款银行开设用于归还贷款的还款账户,贷款银行以转帐的方式将贷款转入售房单位账户,职工于每月14日之前将当月应还本息额存入还款账户,保证贷款银行能够实施扣款。
这是目前武汉市的办理方法,你可以参考一下. ①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已经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房产管理部门已登记备案)尚未全部支付购房款的,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支付购房款,一律以转帐到售房单位的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②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购房款的,需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然后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个人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 ③凡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受理申请后在三日内给予可否提取的明确答复。 ④尚未全部付清购房款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要提供售房单位的收款帐户名称及帐号,方能办理转帐支付。 ⑤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出示《武汉市住房公积金对账薄》,证明其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未领取《武汉市住房公积金对账薄》的,需先到经办银行补领。 ⑥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贷款尚未还清之前,本人及配偶只能用个人账户上的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⑦单位组织申请批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由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直接受理。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行内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由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批。
要注意的太多了,只说最重要的:产权合法性,有无共有人,共有人同意否,抵押情况,土地使用时间,通过什么方式取的土地(划拨或出让),有没物管等,其他如建筑结构,采光,邻居等自己留意吧.
基金不是活期存款.因为基金是投资行为,有风险的,如果你不满意银行的活期存款的利息,害怕定期存款的不方便,我建议你投资货币基金。中银国际的货币基金比较令人满意,净收益一般为2.0%左右,可以复利投资,我本人比较欣赏中银国际货币基金的投资经理苏淑敏女士,比较稳健,可以信赖。货币基金的手续费全免,赎回为T+2日,比较方便。当然,投资有风险(尽管很小),入市须谨慎。如果你害怕股票风险大,又嫌基金收益小的话,可以考虑投资股票式基金,如申银万国的新动力基金,很牛的,基金经理比较果断,目前收益较高最高达12%(才两个月啊)。费用总和约2%,可以考虑入市。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调出河南省电力系统者及出国、出境定居者;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此外,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房改房如果没有办好房产证的话,说明房主还不具有完全产权,你和他签的合同不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因为还有一部分产权是他们单位的,建议你先不要下定金,价格就要看当地的市场行情了,还一点需要注意的,办房改房的产权证可能还有另外的费用,这部分费有由谁承担也会影响房屋总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