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 发〔2009〕91号)的规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实 行核定征收: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 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人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 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 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全部
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现上述情形的,应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国家税务总局 要求,核定征收必须严格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进行,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擅自扩大核定征收范围,严禁在清算中出现"以核定为主、一核了之" "求快图省"的做法。凡擅自将核定征收作为本地区土地增值税清算主要方式 的,必须立即纠正。
对确需核定征收的,要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 从严、从高确定核定征收率。为了规范核定征收工作,核定征收率原则上不 得低于5%,各省级税务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区分不同房地产类型制定核定 征收率。 符合上述核定征收条件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发出核定征收的税务事项告 知书后,税务人员对房地产项目开展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核查,经主管税务 机关审核合议,通知纳税人申报缴纳应补缴税款或办理退税。
答:1、土地增值税 (1)提取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土地增值税 (2)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等 2、营业税 (1)开...详情>>
答:http://yl.xads.gov.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newsid=26506&wbt...详情>>
答:1、土地增值税的计算过程和企业所得税的计算过程是不同的,所以企业最终经营亏损并不代表企业转让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不增值。 2、土地增值税计算过程: (1)计算增值...详情>>